李某某案二审上午陈述上诉理由并部分发问

2013年11月19日14:27  新浪娱乐 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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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浪娱乐讯 李某某等人强奸一案11月19日二审不公开审理,法院中午发布案件进展,称法庭核实了上诉人与原审被告人的自然情况等信息,并向诉讼参与人告知了相关诉讼权利,并于13:30继续开始审理。

  全文:

  本院于2013年10月11日收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移送的李某某等五人强奸案的上诉材料和相关卷宗。原审被告人李某某及其法定代理人梦鸽、原审被告人王某提出上诉。本院经审查,上诉移送材料齐全,符合法律规定的二审案件受理条件,10月11日,本院决定予以立案受理。

  10月12日至10月14日,我院分别对上诉人李某某、王某及其他三名原审被告人进行了讯问并详细告知了相关诉讼权利,讯问期间,四名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均分别在场:对上诉人梦鸽及其他原审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进行了单独询问,详细告知其相关诉讼权利,并送达了《法定代理人权利义务告知书》。

  我院原定于10月31日不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因上诉人一方在我院确定并通知开庭日期后更换辩护律师,新更换的辩护律师以案情重大、复杂,需要调取新证据为由,申请延期审理,为充分保障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辩护权和未成年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我院决定将开庭日期延后。

  11月19日上午,我院对该案依法进行了不公开开庭审理。检察员、上诉人、原审被告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及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等到庭参加了诉讼。在上午的庭审过程中,法庭核实了上诉人与原审被告人的自然情况等信息,并向诉讼参与人告知了相关诉讼权利。进入法庭调查阶段后,上诉人及其辩护人宣读了上诉状并陈述了上诉理由。在法庭主持下,检察员及部分未成年原审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及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对上诉人及部分原审被告人进行了发问。法庭于12时30分宣布休庭,并将于今日下午13时继续开庭审理。

(责编: 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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