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某坚持无罪辩护 调取新证据被驳回

2013年11月19日23:02  新浪娱乐 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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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发布长微博 法院发布长微博

  新浪娱乐讯 今日(11月19日),李双江之子李某某涉嫌轮奸案二审在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进行,此案在少年庭不公开审理。法院长微博指出,李某某二审过程中仍坚持无罪辩护,期间对于辩护人提出的调取新证据,非法证据排除等申请等,法院当庭驳回。以下为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李某某等五人强奸上诉一案”庭审重要概述:

  我院不公开开庭审理李某某等五人强奸上诉一案

  11月19日下午13时,我院对李某某等五人强奸上诉一案继续进行不公开开庭审理。在下午的庭审过程中,上诉人、原审被告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及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对原审判决所列证据发表了相关意见。期间,部分辩护人提出的调取新证据、非法证据排除等申请,法庭当庭依法予以驳回。法庭调查结束后,上诉人、原审被告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检察院、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围绕证据、案件事实、定性和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了辩论,充分发表了意见。上诉人李某某的辩护人坚持无罪辩护,上诉人李某某和上诉人梦鸽表示同意辩护人意见。上诉人王某的辩护人亦坚持无罪辩护,3名原审被告人均当庭表示坚持一审庭审时的供述意见。除1名原审被告人的辩护人请求法庭予以改判,宣告缓刑外,其余2名原审被告人的辩护人均对一审判决结果不持异议。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表示,认可一审判决,建议二审维持原判。法庭辩论结束后,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分别进行了最后陈述,相关法定代理人进行了补充陈述。21时50分,审判长宣布休庭,宣判时间另行公告。休庭后,法庭安排未成年上诉人、原审被告人与法定代理人进行了会见。

 

(责编: 羊小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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