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案主辩律师受处罚 道歉称绝不趋炎附势

2014年01月27日22:41  新浪娱乐 微博
李某某主辩律师陈枢 李某某主辩律师陈枢

  新浪娱乐讯 27日,李某某等强奸案主辩律师陈枢在微博上发布律师协会对自己的处分,称北京市律师协会给予其通报批评的行业纪律处分。长微博中,律协对陈枢律师作为辩护人,通过网络媒体,采取“隔空喊话”、“打口水战”的方式表达意见,违反诉讼制度泄露当事人隐私,披露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信息等行为予以通报批评的行业纪律处分。对此,陈枢的态度是:接受批评,诚恳道歉。

  陈枢详细表述:李某某等强奸案既涉及未成年人,又涉及个人隐私,但是我为了澄清自己在本案中不是罔顾事实无理狡辩,同时也是为了在观点和意见上影响审判机关,以微博的方式向社会发出自己的主要辩护理由和意见,同时也在网络等媒体上进行辩驳和发声,虽然这是在网络等媒体上正在激辩此案性质情节的情况下发出的,但也不能说明我这么做就是正确的。我为此向涉案的所有自然人、办案机关和其他涉案单位、律师行业以及所有社会大众,表示诚恳的道歉。另外,陈枢律师用多个理由强调自己秉持无罪辩护意见。称自己不能为了自身的名利得失,而像游蛇一样不断改变自己的基本辩护观点,甚至见利忘义,见风使舵,趋炎附势,以邻为壑。(南音/文)

(责编: 虫虫)
分享到:
分享到:
猜你喜欢

看过本文的人还看过

意见反馈 电话:010-82612286保存  |  打印  |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