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忠祥官司再尝胜果 张淋气得生病住院(附图)
http://ent.sina.com.cn 2000年07月27日13:18 每日新报
![](/star/mainland/2000-07-27/28-3-11662_072708.jpg) 新报济南电:(特约记者轩召强)备受关注的《华商时报》记者张淋诉著名节目主持人赵忠祥名誉侵权案,日前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并由原告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而此前不久,北京海淀区法院于7月10日就赵忠祥诉张淋名誉侵权案宣判张淋败诉。至此,闹得沸沸扬扬的“赵张官司”以赵忠祥两度胜出而暂告一段落。
记者得知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张淋诉赵忠祥名誉侵权案作出原告败诉的一审判决消息后,随即与此案原告张淋本人取得联系。在电话中,张淋告诉记者他已收到该案的判决书,另外由于近日身心劳累过度,再加上对此判决结果非常生气,心脏出现不适,现已住进了医院。记者赶到张淋所住的医院后,看到了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该案的一审判决书。
法院在判决书中认定,张淋所诉称的其名誉权受到侵害与赵忠祥的行为之间没有因果关系,因为赵忠祥主观上没有故意或过失的过错,客观上也没有实施侵害张淋名誉权的行为,故原告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同时案件受理费2010元由原告负担。法院作出这一判决的理由主要有3点。首先,赵忠祥在今年1月12日北京图书订货会上的讲话所指对象是《北京青年报》而非张淋;其次,赵忠祥没有使用“流氓”一词,也没有针对张淋或其文章讲过“无耻”一词,他的行为并没有构成对张淋的侮辱,第二,张淋的报道文章使用的是笔名“长弓”,且文章发表在《扬子晚报》而非其供职的《华商时报》上,社会公众很难认定“长弓”即张淋,同时张淋未能举出证据证实由于赵忠祥的讲话造成其社会公众评价的降低。据此,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以上一审判决。
在采访中,此案原告张淋十分激动,他对此判决结果表示强烈不满。他认为,赵忠祥在1月12日的讲话中提到“《北京青年报》1月8日第7版,刊登了两篇不堪入目的文章,用下流的语言……”,很明显赵忠祥所指的文章包括自己的那篇消息,但法院却不予认定。另外,从目前掌握的一些证据来看,关于赵忠祥是否使用“流氓”一词尚难以断定,但赵忠祥使用像“无耻”、“下流”这些侮辱性词语在《中国娱乐报道》录像带中是十分清楚的,他的行为已经对张淋构成了侮辱。张淋还认为,法院因社会公众很难确定“长弓”即张淋从而认定赵忠祥没有构成名誉侵害的判决是十分荒谬的,对此他本人和代理律师都很难理解。张淋最后表示,他对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不服,将于近日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图:张淋又输了刘瑞峰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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