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忠祥昨与《新华日报》社发表和解声明
http://ent.sina.com.cn 2000年08月31日09:44 每日新报
新报讯:新报记者从第一时间获悉:昨天上午,“赵告张案”中的第二被告《新华日报》社也与赵忠祥达成了和解,双方并签订了和解协议。至此,有关“赵张官司”中所有瓜葛已全部有了令人满意的结果。
记者从赵忠祥的委托律师王富那里获悉:昨天上午,作为“赵告张案”中的第二被告的《新华日报》社,从各媒体上得知“张淋与赵忠祥握手言和”的消息后,便请自己的委托代理人杨立宇律师给赵忠祥的委托律师王富打电话询问:赵忠祥是否也有意与《新华日报》社一方和解。经王律师与赵忠祥商议,决定双方和解,并共同签订了《和解声明》,全文如下:
经新闻界友人调解,《新华日报》社与赵忠祥达成和解协议:《新华日报》社撤回上诉,赵忠祥放弃对北京市海淀区法院生效判决申请执行的权利。双方将摒弃前嫌,共同致力于新闻事业的发展。
《新华日报》社委托代理人:杨立宇
赵忠祥委托代理人:王富
据王富律师说,赵老师之所以放弃一审生效判决申请执行的权利,甚至包括其中“登报致歉”一项,主要是出于“息事宁人”的考虑,因为此案拖的时间太长了,牵扯的精力也太大了,认为再拖下去对双方都没有好处,一审判决胜诉,说明法律已为自己讨回了说法,这就足够了。(记者赵北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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