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记者陈文报道 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官网消息,前日总局下发通报,决定自今日零时起至16日零时,暂停四川卫视所有商业广告播出7天;自今日零时起至24日零时,暂停新疆兵团卫视所有商业广告播出15天。
去年,总局发出通知,要求各卫视频道每天18点至24点时段内,不得播出电视购物短片广告。同时,每天每小时播出电视购物短片广告不得超过1条(次),每条不得超过3分钟。但新疆兵团卫视播出的“鬼谷子下山大罐”和“香薰睡眠宝”,四川卫视播出的“中华玉兔登月紫砂壶”,时长均超过20分钟。因此总局对这两家卫视开出了今年的首张“罚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