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少红状告《盗墓》出品方违规聘用杨洋

2014年12月04日12:26   新浪娱乐 微博 收藏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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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少红状告《盗墓笔记》出品方 李少红状告《盗墓笔记》出品方

  新浪娱乐讯 李少红[微博]今日(12月4日)微博发声明称要状告网络剧《盗墓笔记》的五大出品方。李少红声明中表示,《盗墓笔记》在未与荣信达公司签订合约的情况下,违规使用其旗下艺人杨洋[微博]作为该剧主演,对此行为提出严重抗议,并对该剧五大出品方提出法律诉讼,已由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核定受理。对此,新浪娱乐第一时间连线了被告出品方之一欢瑞世纪的副总裁贾士凯,但对方一直无法接听状态,新浪娱乐也将继续关注报道此事。

  杨洋主演《盗墓笔记》是违规?李少红一次告五家

  网络剧《盗墓笔记》由欢瑞世纪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大道行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南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联合出品,已于近日杀青。剧中出演小哥张起灵一角的杨洋是李少红一手挖掘的艺人,因饰演《新红楼梦》大宝玉而成名。早在《盗墓》开拍之前,便传出杨洋欲与李少红的荣信达公司解约,转投欢瑞的消息,但解约的进展程度如何,并未向外界公布。据业内人士透露,从《盗墓笔记》开拍至今,杨洋的经纪事务一直都在由欢瑞打理,此番李少红突然发声明状告《盗墓笔记》五大出品方,也让人猜测杨洋是否与老东家并没有完成解约,属于违规参演。

  对于此事,荣信达发言人、宣传总监高岩表示:“提告的根本原因是发现这个行业已经变得越来越不按规章制度办事,行业内有一部分的从业人员完全忽视合约的法律效力。作为一个从业多年的影视工作者,认为遵纪守法的行业人员不应该总是成为受害者。应该有人拿起法律的武器捍卫这个行业应有的秩序。”

  对于这次诉讼为何“一次告五家”,涉及业内众多知名出品公司,高岩解释:“提告也需要搜集证据,与律师沟通,研究诉讼方向。我们认为法律不是儿戏,所以我们做了充分的准备,才开始走法律流程”。“这个行业有太多的不规范,如果我们都是忍着,或者祈祷着不发生在自己身上,这是不够的。总要有人踏出依法治理的第一步,那我们就先来试试,不论成功失败,都是给别人一些经验。”

  荣信达发言人:“合约精神”行业健康发展依托所在

  高岩也表示:“导演其实打这场官司也是情非得已,犹豫再次之后才做出的最后决定。因为,这关系到的已经不仅是某个公司的利益所在,而是影视行业是否能够健康有序发展”,“一些行业不规范现象的存在已经不是一朝一夕,因为某些人的事情,而使得众人辛苦完成的作品,变成了违禁‘商品’,可见行业自律的警钟早就已经敲响了”。

  高岩还提及到好莱坞的“合约精神”,“我们并没有好莱坞那样庞大、完善的合约规范体系,很多合约都是口头的,以至于很多条款由于人情的原因就不了了之。要想实现自律,首先应该有法制意识、有合约精神,我们是希望通过这次事情,让大家都学会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权利,希望我们的行业能够对合约有足够的重视,帮助影视业建立更加规范的工作体系。”

  受理律师:影视行业法律维权时代到来

  针对官司未来发展可能走势,受理本案的杨希光律师表示诉讼目前还处于初步阶段,涉及方面较广,会根据官司进展进行相关的资料整理和取证。被问到“怎样看待屡屡出现的艺人违规法律现象”时,杨律师表示:“不论是影视还是其他行业,都需要用法律来维护行业秩序健康发展。如果是违法行为,我们应该及时指正,不能任其随心所欲,那样也就不再需要法律条款了。作为社会上的公民,我们都应该知法懂法守法,虽然是行业外的人,但是影视行业法律维权的时代也是该到了。”

(责编: sisi)

文章关键词: 盗墓笔记李少红法律出品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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