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瑶维权胜诉 《宫锁连城》将停止传播

2014年12月25日14:50   法制晚报 微博 收藏本文     
梅花烙资料图 梅花烙资料图
《宫锁连城》资料图 《宫锁连城》资料图

  法制晚报讯(记者王晓飞 实习生唐宁)今天下午,北京市三中院对琼瑶起诉于正案宣判。法院判决《宫锁连城》侵犯了《梅花烙》的改编权,认定其人物关系及情节来源于《梅花烙》,令其停止传播,赔偿原告500万元。此前,琼瑶称在1992年至1993年间创作完成《梅花烙》,而于正未经许可,擅用其核心情节摄制《宫锁连城》。严重侵犯了原告著作权。

(责编: maiko)

文章关键词: 琼瑶胜诉于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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