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舒媛)昨日,记者收到
一封神秘邮件,称河北唐山少女刘芮伊(blog)观看《夜宴》后,认为电影有夸大宣传的嫌疑,影片中出现多处情色和暴力的镜头,观看后对自己的心理造成了短暂伤害,特状告《夜宴》电影的出品方北京华谊兄弟影业投资有限公司及导演冯小刚。这桩起诉案也是全国首例因观众对电影不满意而起诉投资方及导演的案例。
起诉理由 心理受到短暂伤害
刘芮伊的起诉理由是,在《夜宴》上映前,她从电影出品方的电影片花、导演在各种场合对电影的称赞,以及幕后制作班底和演员在宣传造势中对电影情节的透露,一直对电影《夜宴》充满期待。但她9月21日在北京看完《夜宴》后,没有感受到前期所宣传的效果,她认为《夜宴》情节不合理,逻辑思维混乱,台词模糊不清,场面过分宣扬欲望和血腥,对电影《夜宴》整体效果失望至极。她认为《夜宴》的宣传有夸大其词的成分,对她心理造成了短暂伤害。
要求赔偿 一元钱并登报道歉
刘芮伊还提出了法律依据,被告在接受了原告花钱进入院线观看电影的同时,即与原告确立了合同关系,原告有权利享受到被告在电影宣传中所描述的电影情节,然而观后结果却与影片宣传大相径庭,原告将维护其合法权益。
最后,刘芮伊要求法院判令被告向她对电影提出的疑义给予合理解释,判令被告赔偿其精神损失人民币一元,同时判令被告华谊兄弟公司在国家一级媒体向原告公开道歉。
连线原告方 否认炒作声称有意义
记者通过调查得知,刘芮伊其实是一名歌手,还出过专辑。那么,她是否想借《夜宴》炒作自己呢?记者随后联系上这个神秘的发件人马先生,马先生自称是圈中人,他承认刘芮伊是一名歌手,但他否认此举是炒作,“这种炒作方式没有必要。”
他表示,他们已于22日正式委托律师处理此事。记者问及法院是否已经受理此案,他称刚把起诉状送出去,是否已经递交了法院还不清楚。记者随后表示,他们有什么证据证明自己是因为看了《夜宴》而受到伤害,他说:“我们看到了不想看到的镜头,我们想代表观众表达出我们的心声。我们想提醒大导演们不要太浮躁,要好好做电影,不要把工夫放在宣传上。我觉得做这件事情非常有意义。”
连线被告方 告是她的权利
记者又电话采访了华谊兄弟老总王中军,他说:“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当记者问及他会如何回应时,王中军有点不屑地表示:“她要告就告去吧,那是她的权利,我们也管不了。”据了解,华谊兄弟现在并没有收到刘芮伊的律师函。
连线律师 法院受理可能性不大
重庆资深律师赵律师表示,这个案件法院受理的可能性不大。“去影院看电影也可以看成是个消费合同,但电影作宣传,没有人强迫你去看。电影公映前的宣传和片花,只是吸引观众去看的东西,不构成消费合同的承诺。原告称受到了伤害,就必须拿出证据,就算是让医生开病历证明她受到了伤害,但也不好证明是因为看了《夜宴》受到了伤害,这中间没有利害关系。”不过,赵律师仍然指出,按照《民事诉讼法》第108条,此案确立了原告、被告,表明了理由,也不排除法院主张原告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