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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嘻唰唰,嘻唰唰……”如今小到三岁幼童,大到七旬老太,没事都会哼几句花儿乐队的这首《嘻唰唰》。也正是因为这歌太红了,所以当有人站出来告诉大家:这歌是抄袭的,另外还有几首也是抄的,想必所有人都会大跌眼镜。
前不久,某杂志社邀请了著名音乐人对花儿的四首歌曲作分析鉴定,并得出了“抄袭”的结论,大有代被抄袭者向花儿唱《嘻唰唰》的意味:吃了我的给我吐出来,拿了我的
给我送回来!
事情的最终结果尚不明朗,虽然花儿乐队所属的百代公司在公众和舆论压力下已明确承认花儿乐队部分歌曲是“抄袭”的,但我们仍想从法律角度去解析:抄袭事件是否构成侵害他人的著作权?如果侵权事实成立,抄袭者会受何处罚?
最新进展:简谱鉴定结论为抄袭
上月中旬,有网友指出花儿乐队13首歌曲涉嫌抄袭其他作品,并逐一列举了对应歌曲,其中《嘻唰唰》和日本puffy组合2003年专辑中《K2G奔向你》几乎一样。于是前不久,某杂志社特地邀请了现任中国国际文化交流出版社音乐总监的晨琪,从作曲、和声、节奏、编曲等四个方面分析了花儿涉嫌抄袭的《嘻唰唰》、《天下第一宠》、《童话生死恋》、《星球歌剧》四首歌曲以及日本组合Puffy的《K2G奔向你》、韩国歌手金建模的《燕子》、英国歌手GeriHalliwell的《Calling》、比利时K3组合的《TurnBackTime》。最终得出了“不是巧合,更不是模仿,就是抄袭”的结论。
众怒难平:百代致歉
在外界对花儿乐队的诚信质疑达到最大限度时,花儿乐队和所属的百代公司终于选择在3月14日晚出面“澄清”一切。然而,百代高层和乐队主创大张伟统统绝口不提抄袭,大张伟更是态度恶劣,以“音乐有瑕疵”回避,百代高层也仅透露《嘻唰唰》最终与《K2G奔向你》版权所属日本索尼唱片各拥有50%版权。这种含混表态引起了媒体猛烈批评。
在公众和舆论的压力下,3月16日晚,百代公司终于发表公开信,就两天前大张伟那通态度恶劣、混淆是非、欲盖弥彰的“涉嫌抄袭事件”表态向公众道歉,同时首次明确承认花儿乐队专辑中部分歌曲已构成“抄袭”事实。声明表示:“张伟当日的不当指责及态度,百代唱片于会后第一时间对艺人提出了严厉的申诫,而张伟本人也表达了悔意。在此,也对关心花儿的批评者,表示抱歉及感谢。”
音乐风云榜:将花儿除名
3月15日晚,即将颁奖的音乐风云榜评审团主席刘欢宣布取消花儿乐队提名。
刘欢的解释是:“《嘻唰唰》和日本索尼音乐平分版权,证明花儿乐队专辑在送交音乐风云榜评奖的时候有版权问题,而且报过来的著作权人情况与实际情况不符。按照评选规则,出现这样问题的专辑应该被排除掉。”此前花儿曾获得五项提名。刘欢也提出了应该深刻反省的不仅仅是花儿乐队的观点,他提醒人们透过沸沸扬扬的“涉嫌抄袭事件”表面,检讨音乐市场乃至社会大环境对“花儿事件”的责任。他说:“很多人认为‘抄袭’无所谓,我觉得这样姑息,对未来的音乐发展是一种饮鸩止渴的行为,现在感觉挺好,长久这样下去,自己的东西会越来越少。”
专家态度:“抄袭就像掩耳盗铃”
对话湖南省音协主席黎晓阳
既然是“抄袭事件”,业内人士都不会一笑而过,音乐风云榜评委王晓峰用“灾难”来形容花儿的声明,他气愤地说:“他们最初的解释厚颜无耻,说的问题都是避重就轻。这对内地歌坛来说是个灾难。”而著名乐评人科尔沁夫则认为,花儿乐队最应该吸取的教训是少年成名、面对很大的物质和虚荣冲击,容易迷失对音乐的诚实,他同时认为,过度的商业开发在此事件中难辞其咎。
这是个“特例”吗?专业作曲家对此有何看法 ?带着疑问,本报记者采访了湖南省音乐家协会主席、国家一级作曲、《音乐教育与创作》杂志社社长黎晓阳先生——
记者(以下简称“记”):花儿乐队涉嫌抄袭事件如今闹得沸沸扬扬,作为业内人士,您对此事怎么看?
黎晓阳(以下简称“黎”):我认为花儿乐队涉嫌抄袭应该属于缺乏版权意识和基本的法律意识。一个流行乐队要出专辑,如果作品不是原创,而是通过改变作品名称或改编别人的一段曲子进行抄袭,这是完全不可取的,所有音乐人都要引以为诫。
现在,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跟国外相关的音乐协会都签了协议,如果国内某地使用了某国的音乐作品,使用单位就必须向该协会交纳版权使用费,再由该协会转交该国音协。如果花儿抄袭属实,那事情就会上升到一个法律的层面了。
记:在您的印象中,类似的事情在乐坛常不常见?
黎:这种情况常有,但像花儿这次涉嫌抄袭的数量如此之多,歌曲如此集中,还是较罕见的。抄袭现象在其他学术界也广泛存在比方说一些人写论文;到网上一搜,相关论文就出来了再对其进行文字组合司空见惯。而音乐有着它的特性流传甚广抄袭很容易被人识破。抄袭就像掩耳盗铃到头来只能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记:您对目前中国流行音乐的创作现状作何评价?您觉得应该如何有效遏制乐坛的抄袭现象?
黎:我创作的主要是严肃音乐,所以对流行音乐的创作现状不是很清楚,但我认为,抄袭现象的出现,主要是因为目前一些音乐创作者、制作人、演奏团体等的法制观念较淡薄,为了在短时间内走红或获得商业利润,没有意识到这种“捷径”不能走,而且很危险。至于遏制办法,我觉得用揭露真相来杜绝是最好的办法,通过这些社会事件来提高所有人的法制观念,抄袭者必须对其抄袭行为负责,被抄袭的公司和个人也应站出来保护自己。
另外,我们得承认,目前中国的流行音乐不像传统音乐有成建制的专业院校作支撑,所以发展也不像传统音乐那样有规模,有步骤。令人欣喜的是,现在一些专业院校已开始重视这个问题,在学科设置上尽量将传统音乐和流行音乐结合起来,比如上海音乐学院就设了一个新学科,将MIDI音乐制作和电子音乐等合成在一个相关科目,我想这也不失为让流行音乐健康发展的捷径。
律师点评:确定侵权须具备三大条件
花儿乐队的上述曲目如果都构成侵权的话,由于涉及到他国公民或者法人的著作权问题,在被侵害方选择起诉的国家和受理法院的不同,在适用法律上会产生冲突。湖南骄阳律师事务所朱卓奇律师专就我国法律分析了上述报道:
花儿乐队的专辑中曲目是否构成侵害他人的著作权,须具备三个条件。第一,是否有侵权的事实存在。即花儿乐队确实未经原编曲人的许可,不按法律规定的使用条件,擅自抄袭剽窃了他人的曲艺作品,而且这一侵权行为不属于合理使用和法定使用的情形。
第二,花儿乐队的行为是否具有违法性。著作权是一种绝对权,他人在使用著作权作品时必须遵守著作权法及其他法律有关规定,如果花儿乐队违反了法律规定,其行为即具有违法性。
第三,花儿乐队是否主观上有过错。所谓过错,是指侵权人对其侵权行为及其后果所抱的心理状态,包括故意和过失两种形式。侵犯著作权行为大多数是故意的;也有少数既可以由故意构成,也可以由过失构成,这种主观上的态度会对赔偿金额产生影响。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发生损害著作权行为,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50万元以下的赔偿。还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主要由法官根据侵权情节、损害后果、当地的经济与文化水平,以及受害人与侵权人的情况等因素斟酌确定。
歌迷调查:愤怒还是无所谓?
喜欢的歌曲是抄袭的,你觉得感情受到伤害了吗?喜欢的歌手犯了一个较大的错误,你会原谅他吗?针对“花儿抄袭事件”,记者采访了部分市民。
市民武艺(职业:工人)花儿成员在发表声明时说“我犯了很多前人以前会犯的瑕疵”等等,这些话通顺吗?你不说“抄袭”,起码也得换个“错误”吧。抄袭就是抄袭,说得再好听也没用,大大方方注明原出处才是光明之道。
市民欧阳锐(职业:媒体)我只喜欢歌,不在乎是谁写的。说实在的,如果没有“花儿”的传播,或许要听到这些曲子不容易。当然,如果用别人的曲子而挂自己的名字,实在是有损偶像的名誉,不过,现在的偶像大多如此,我原本就没有对他们有更多要求,也就不存在失望之类的情绪了。
市民倪云(职业:公务员)我认为现在大家没有必要死死揪着花儿的错不放。为什么对待别人就不能宽容一点呢?当然,我也希望花儿勇于承认错误。(杨成/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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