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柯认可音乐下载收费 但收费对象应为网站

2012年10月30日15:28  沈阳晚报 微博

  近日业内有消息称,今年底或明年初,包括华纳在内的几大国际唱片公司将联合国内的酷狗、酷我、百度、QQ音乐等多个音乐服务网站,尝试采取音乐下载收费包月制度。

  著名音乐人小柯[微博]则认为,实施音乐下载收费制度“是好事”,但他对于此链条中收益的分配问题也表示出了担心:“此举或许将是互联网站又一巨额盈利模式,形成互联网结构吃肉、国际音乐大公司喝汤、音乐人看脸色捡剩儿的局面。前有无线运营商增值业务的经验,这次无非换了东家。也可以说是互联网音乐之前是靠盗版吸引流量收取广告盈利,现随大势转向从音乐本身盈利,即可二次吸金,也可洗清原罪。”

  对于被收费的对象,小柯认为应是音乐互联网站,“(收费的)东家应是音乐公司,被收费者不应是网友。互联网的精神是分享,网站靠分享他人音乐,左手引来网友、右手引来广告客户,被收费者应该是音乐互联网站。”(燕赵)

(责编: Gracet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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