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柯:音乐下载收不收费并不是我们所关心的

2012年10月30日15:41  上海青年报
  宋柯是音乐界的先锋商人。   宋柯是音乐界的先锋商人。

  本报讯 记者 闵慧 近几天,本报连续报道了“音乐下载收费包月制”这一新闻,其中也简单涉及到“音乐收费是否该由网友买单?”的问题。

  与小柯[微博]的“被收费者应该是音乐互联网站”的观点不同,“内地唱片工业的顶尖操盘手”宋柯和音乐人王江都就“音乐下载”收费的相关问题做了探讨。

  核心问题一:

  收费标准是否合理

  用户一个月付7元钱可以授权下载7首歌曲,一个月付费20元时,用户可随意下载音乐,音乐品质能达到CD水平。如此收费模式,是否合理,网友能否接受?宋柯表示,这就是吃一顿饭的钱,不是很过分。而王江也坦言,这个可以接受,还是很便宜的。“不过具体收多少才合理,还是要好好讨论。”

  核心问题二:

  是否该由网友买单

  现阶段音乐服务网站主要是靠流量、点击率、下载量来吸引广告投入。让网友来为“音乐下载收费”买单是否合理?对此王江颇有些不忿,“我们不妨换位思考一下,假如你是音乐人,自己辛辛苦苦创作的音乐被免费使用,而你一点回报也没有,今后你还会有花大力气投入音乐创作吗?”

  宋柯也补充说,“在网上买任何东西都要花钱,就只有音乐是免费的,这太不合理了,对音乐人也很不公平。”

  而对于“音乐收费模式”是音乐网站又一次变相牟利一说,宋柯也驳斥说,哪个企业不想去赚钱,音乐行业更要赚钱。“但网友下载付钱不付钱不是我们要考虑的问题,这只是一种商业模式,我们关心的是版权问题,是网站用了我们的音乐版权是否给版权费。而网站愿意免费下载给网友听没问题,只要网站交版权费就可以了。”

  不过谈到音乐网站的广告收益,宋柯感慨道:“现在互联网广告不能赚钱,广告收入已不能支持音乐网站免费下载的运营,‘音乐下载收费’已是势不可挡的趋势。”

  另外,宋柯强调,歌手跟音乐是有区别的,歌手只是歌曲的演唱者,歌手背后还有词曲作者、专辑制作策划等一大批的创作人员,歌手赚钱,并不是背后的音乐人赚钱,个人和团队的概念一定要区分清楚。

  核心问题三:

  谁为“音乐下载收费”护航

  “收费后应拼服务,这是重点!”王江分析说,这就像网上会员制看电影一样,免费的电影画面质量肯定很差,“如果收费的音乐也能够保证其质量,那么我相信很多人都会自动走向收费下载一边的。”

  “音乐下载收费”步入正常轨道后,就能保障音乐人的利益吗?宋柯告诉记者,可能在这个过程中,音乐服务网站会隐瞒音乐下载收上来的费用。“既然获得利益,不交钱给唱片行业,这是法律问题!”同时,王江也说,偷税漏税也值得警醒,“这就不是我们音乐人能控制的了,是要依靠法律来解决的。”

  核心问题四:

  收费后,怎么分配

  在“音乐下载收费”模式顺利运作的情况下,收上来的费用,音乐服务网站跟版权方会怎么分配?王江告诉记者,依据国际惯例,很有可能会对半分。“在扣除15%的运营成本后,剩下的85%网站方面会跟版权方五五分账。假如歌曲好的话,下载的人数多,分配是会偏向音乐人那边的。”

  不过宋柯坦言,现阶段主要讨论的还是怎样收费更合理,“具体怎么分配则是下一步的事情,这由市场来调节!好听的歌,下载量大,分配就会高;不好听的歌,分配就会下降。”

(责编: Lorring)
分享到:
意见反馈 电话:010-82612286保存  |  打印  |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