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大佑将《心肝宝贝》重制判赔作词人1万4

2014年02月12日20:21  中国新闻网
罗大佑罗大佑

  中新网2月12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消息,近日,作词人李坤城指控歌手罗大佑将《心肝宝贝》等曲擅自交给唱片公司重制发行。台北地院今天判决罗大佑应给付7万多元新台币(约合人民币1.4万元)。

  根据法院判决,两人曾签订合约,由罗大佑负责经纪代理李坤城创作或两人共同创作的台语歌词,有《心肝宝贝》、《大家免着惊》、《青春舞曲2000》等曲。

  李坤城指控,罗大佑在合约期满后将《心肝宝贝》等曲擅自交给唱片公司重制发行,但《心肝宝贝》是他自己独力创作,要求给付授权金40多万元(约合人民币8万元)。

  罗大佑则表示,本案刑事部分不构成侵权,获不起诉处分;《心肝宝贝》是由他指导李坤城创作,李坤城的前女友也作证该曲是由两人共同创作。

  法官审理后认为《心肝宝贝》歌词是两人共同创作;依合约规定,罗大佑应给付这6首歌25%到50%不等的授权费用,扣除经纪代理费,应给付7.8万多元(约合人民币1.56万元),全案可上诉。

(责编: 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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