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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消息称,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以下简称音著协)向超级女声全国巡演北京站演出的主办方发出律师函,指出对方未支付相关歌曲的版权使用费便擅自举行演唱会,并提出了50万元的赔偿。昨天,超女北京站演出的主办方之一———中国国际文化艺术公司(简称国际文艺)表示,公司并非不愿缴纳版权许可使用费,而是音著协之前提出的费用远远高出演出市场多年来的普遍行情。音著协翻唱不缴费心态有问题
主要根据:商业演出中的作品许可使用费有其收取标准,现场表演按每场演出门票收入的7%付酬,每场不得低于应售门票价格总额的2.5%。
音著协朱先生称,目前演出市场上所使用的歌曲著作权基本上都由音著协管理。超女北京演唱会上翻唱的《LovingYou》等歌曲由音著协代作者收取版权许可使用费。自从9月22日超女北京演唱会获批之后,国际文艺就开始和音著协联系,商谈这些歌曲版权许可使用费的问题。但是直至10月9日演唱会举行当天,双方仍然没有就费用一事达成共识。在谈判未果、未获授权的情况下,演唱会仍于当晚如期举行。事后,音著协发函要求主办方赔偿50万元损失。
音著协负责表演权事务的朱先生认为:“主办方在有选择权的情况下,不愿意按规定缴费,又想唱别人的歌,心态上有问题。”据了解,在商业演出时的作品许可使用费方面,音著协的收费标准是:现场表演按每场演出门票收入的7%付酬。但每场不得低于应售门票售价总额的2.5%。朱先生说,协会会根据演出实际情况对标准进行相应调整。虽然不肯透露超女巡演中歌曲许可使用费用的具体数字,但他估计上海和北京两场的使用费要高于成都演唱会:“北京和上海是大都市,场地也比成都的大,收取的著作权许可使用费当然要高一些。”据悉,15日重庆演唱会的版权许可使用费也比成都的高,不过双方已经协商解决。主办方音著协要价违背惯例
主要根据:演出商和音著协之间的惯例做法是,一场演出通常向音著协缴纳两三万元。音著协却要求超女北京演唱会支付15万元以上的版权许可使用费。
音著协对国际文艺未经许可擅自侵权演出的行为表示不满,身为演出主办方之一的国际文艺却显得相当委屈。国际文艺法律事务负责人聂先生称,之所以造成如此大的误会,一方面是工作程序出现了问题,“公司投入大量人力筹备演唱会,没有足够的时间与音著协进行充分协商。”另一方面是双方在费用上存在分歧。“不是我们不愿交钱,关键是这次他们要的太多了。”
聂先生透露,虽然国家对演唱会授权使用费制定了明确的计算公式,但是演出商和音著协在长期的合作过程中,以这个计算公式为基础,私下里已经形成了一套灵活的解决方案。“一般情况下,一场演出向音著协缴纳的版权许可使用费在两三万元左右。谁知音著协向超女北京演唱会索取15万到20万元的费用。S.H.E的演唱会也才交了两万元。”聂先生说:“我们尊重规则,钱是肯定要缴的,关键是要缴多少。为什么以往都按惯例实行,偏偏这次要按公式收费?”事态发展索赔50万只是个态度
谈及有报道称音著协欲将此事诉诸法律的坚决态度,聂先生语气轻松地说:“事情不会走到对簿公堂的地步。我们公司和音著协长期合作,目前双方都在积极地就这件事进行友好协商。之前公司收到的并非是音著协的律师函,而是一份情况声明,希望我们按照他们的意见缴费。”音著协的朱先生也坦言:“索赔50万元只是表明一个态度。不过我们已经对9日晚的演出进行取证,如果实在谈不拢,还是要采取法律手段。”
对于演唱会主办方和音著协之间的矛盾,超女所属的天娱传媒并不在意。天娱宣传总监徐冰说,公司在与各地演出商签订合同时,都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由主办方负责处理版权问题。音著协简介
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成立于1992年12月17日,由国家版权局和中国音乐家协会共同发起成立,是一个非营利性的民间组织。该协会与作者签订合同,经其授权后代为管理其著作权的使用情况,譬如作品被他人公开表演、被复制发行、被网络传播、在商业场所播放等,协会可代作者收取费用。在签约作者的权利受到侵害时,协会可以用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仲裁活动。
其地位与中介有些类似,在作者与使用者之间起到及时沟通、收授费用的作用,既保障了著作权人的权益,又方便了外界使用其作品。该协会目前已被授权管理32个国家或地区的1400多万个音乐作品的著作权。朱雅清/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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