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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兰芳娱乐前传:传京剧名角有染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27日16:33  新浪娱乐

梅兰芳娱乐前传:传京剧名角有染

  传京剧名角有染

  电影《梅兰芳》有这么一个情节,梅兰芳戏罢卸装,被表哥带到私宅去见一些有着断袖之癖的男人,表哥希望他傍上嗜好男风的达官显贵来走红。可想而知,梅兰芳是严词拒绝了,梅兰芳曾经说过:“演戏可以,陪酒不行。”作为洁身自好的典范,梅兰芳以身作则,但是对于其他的男旦,则管不着。

  而在是非漩涡的名利场上,洁身自好也难免被泼污水。在荣孟枚的《延春室诗话》(开明图书公司康德十二年〈1945〉版)一书中便有多处对梅兰芳曾为“歌郎”描述,摘取一处:“当奉天军阀最盛时,正梅郎极红时代,歌喉舞袖,倾靡一时。而张作霖独不喜之,以曾见张定武(勋)狎兰芳于北京三元店,故呼之曰兔小子;梅郎亦以是不愿至奉天演唱。” 文中的“兔小子”,便是俗话里的男同性恋。对于这些传言,一代大家黄裳后有写专文《关于“梅郎”》驳之,指出荣孟枚所作实属伪满康德十二年刊的“僻书”材料,真伪不可知亦不必辩,道听途说而已。重要的是使我们知道历史上曾有如此丑恶的现象,增加人们对旧社会更深刻的认识、理解。

  到了今日,此类相关泼污水的传闻也是不绝于耳,比如某大嘴宋对已故导演谢晋的诽谤,堪称当年事件的一鲜活现实案例。常言道,身正不怕影子斜,人民心中自有公道。

  回到梅兰芳被泼污水的事件,在黄裳的同一篇文中,更有相关实例,对梅兰芳的的名誉加以肯定,他举例道:“上世纪50年代初,梅兰芳赴京出席文代会,一路上每遇车站停车,万头攒动,争看伶王;在北京下小馆子,饭罢出不了门,都是来看梅兰芳的,他们不管他少小时是不是“歌郎”,没有谁想过这些。”这些都证明了人民是识大体的,知好丑的。而对人待物更应从大处着手,而非从细节末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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