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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中的大时代:法治社会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0日17:40  新浪娱乐

  3、法治社会——《秋菊打官司》的积极意义

  自1996年我国确立“依法治国”后,作为重要的大政方针,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改革开放以来逐步探索出来的法律环境。对于经济建设来说,反腐败、打击经济刑事犯罪是保障经济正常发展的必要手段。至于公民个人,也从面对习惯世俗处理模式到日益觉醒的公众法律意识,有问题有纠纷通过法律来解决,而法制建设一直是国家维护改革开放顺利进行的武器。法治社会与

和谐社会完全不矛盾,彼此构成一种相互支撑的作用。

  构建法治社会,一般来说要做到:一、法律至上;二、法律必须具有一般性;三、法律必须具有公开性;四、法律必须具有统一性;五、法律必须具有稳定性;六、法律必须清晰明了;七、法律不溯及既往;八、法律普遍得到遵守;九、审判独立;十、诉讼应当易行。由此可以达到法治国家的层面,是指国家法治化的状态或者法治化的国家。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已经成为我国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以人民主权、法律至上、法治完备、依法行政、司法公正、权力约束、权利保护、人权保障、社会自治等基本特征。人类社会的文明程度往往与一个国家的法制进程息息相关,人治社会与法治社会的区别往往就是一个国家文明程度的体现,人类文明的进程是伴随着法制的进程一步一步的向前发展的,从人类文明经历的阶段来看,法制建设或者说是执行过程中,法理的因素占据主导地位而人的作用摆在其次,就会更多的体现社会的公正公平原则,更加有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的发展。

电影中的大时代:法治社会
《秋菊打官司》

  《被告山杠爷》和《秋菊打官司》就出现了法律与当地传统的风俗民约不一致的情况,根据老模式的处理手法其实就是人治社会的具体体现,程序正义往往比实质正义更加重要,因为后者很容易被遮蔽或误导。改革开放以来,在普法和用法方面逐步深入,《马背上的法庭》就是显著代表。当农妇秋菊挺着大肚子为了一个说法而把村长给告了,这一银幕形象出现时,人的尊严被提到了法律的高度。新时期的法制建设是随着不断出现的新问题而日趋发展成熟的。从重新树立被浩劫毁掉的秩序正义。

  《少年犯》是最早关注青少年犯罪改造的新时期电影,电影中情与理、法与义都引人深思,特别是女主人公的儿子竟然最后也出事。而《法庭内外》则是文革刚刚结束后法制尚未健全之时,突破困阻为庶民争得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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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狗》

  《法官妈妈》同样讲青少年教育与法律冲突问题,《激情辩护》里法律和道德的悖论,与中国人经常为律师的属性引发争执有关,更高端的自我审判则是在《天狗》中,退伍军人自觉维护国家政策和法律正义,但是引发枪击事件,天狗成为林区的护林员,这在不同当事人眼中成为截然不同的事件。凭借靠海吃海靠山吃山的所谓传统,村霸定然和以前的护林员达成了默契,全村中人也因此获得不劳而获的惯性。突然,李天狗改变了这一切,导致一场猛烈的截击和反攻。个人对于利益的追求是没有止境的,尤其是在没有限制的情况下。当一种违法和犯罪的获利状态持续过久,就俨然是一种“乡规”。山村虽然小,但是五脏俱全,甚至有三龙杯作为暴发户对于他们心目中的中华传统文化的追慕,显然这便是酱缸文化的最佳映射。如果没有坚强的信念,根本就从出淤泥而不染。即便像李天狗这样的英雄和君子,也很可能在时候的“口述历史”或者“口供”中,而成为“恶人”,历史毕竟是胜利者,或者说是最后存在的人书写的。电影和小说最大的不同,就是结尾。而这可能被观众有些失望的结尾,却恰恰证明了历史忠诚于最后的人。活着,意味着可以将过程说出。最大的恶,不是那些村霸,而是没有选择的余地。从这个意义上讲,李天狗是真的爷们,真的英雄。只有当《天狗》这样的环境都成为法治社会,城市中的各种寻租行为也绝迹,中国才能真正是法治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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