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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馒头》是否侵权尚无定论 需等司法机关认定

http://ent.sina.com.cn 2006年02月16日13:27 竞报

  “我只能告诉大家侵权的范围,但《馒头》个案是否侵权,还要等司法机关确认。”国家版权局新闻发言人、版权司司长王自强,在昨天上午十点的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上这样说。发布会上,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介绍近期我国查处网络侵权盗版行动的情况,但记者们却趁势借网上蹿红的《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发问。

  《馒头》是否侵权尚无定论

  在发布会上,有记者问到,电影《无极》在全国公映以后,有网友进行了改编,制作了《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短片,在网上传播,从著作权的角度来说,怎么认定这种行为是否侵权?

  国家版权局新闻发言人、版权司司长王自强说,从著作权法律意义上讲,如果作品是用于介绍情况或者说阐明一种观点,适当地或者少量地引用他人的作品,这是《著作权法》所允许的,也就是说,属于合理使用的范畴。但是,如果超出了介绍情况或者阐明一种观点这个前提,大量引用他人的作品,这是法律所不允许的。

  但《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涉及了民事诉讼,因此它是不是侵权还要等司法机关认定,王自强说:“就《馒头》这个个案来看,它是否超出了合理使用的范畴,应该由司法机关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来解决。”

  作品被网络侵权可通过两个途径来解决

  单位和个人如果发现自己的作品在网络上被侵权,有哪些途径来制止这种侵权行为?

  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介绍说,发现自己作品被侵权以后,第一件要做的事情是取证。取证最好在公证部门的公证下进行,使它具有法律的效力。之后,有两种途径来解决,一是通过司法的途径来解决这个问题;二是当被侵权的作品传播比较广,涉及到损害公共利益的前提下,国家版权行政部门也可以受理权利人的投诉。

  不营利的网站算不算侵权?对此,阎晓宏指出,营利不营利不是界定是否侵权的标准,不在于你拿这个东西干了什么,而是在于你是不是取得了许可。我举一个例子说明,你拿了别人的一件物品用于公益事业,这也是不允许的,也构成侵权。但是我们在查处上是有区别的,我们重点打击的是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业性的侵权活动。顾静 张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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