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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报讯(记者张守刚) 广州五位律师近日发表公开信,除了表示愿意义务为胡戈提供法律帮助外,他们认为胡戈没有侵犯陈凯歌的权利,相反,陈凯歌斥责胡戈“无耻”倒是有
侵犯胡戈名誉权的嫌疑。
这五位律师认为,胡戈的视频短片《馒头血案》并没有侵权。短片的片头已有声明:“以下你看到的东西,是本人自娱自乐之作……本东西仅限个人欣赏,禁止传播。”五律师认为,从以上表述可以看出,胡戈制作该视频短片是出于个人欣赏、自娱自乐的目的。公开信认为,胡戈制作的短片属于文艺评论的一种特殊形式,如果胡戈不是通过这种幽默搞笑的方式评论《无极》,他的评论可能就显得不够新意。
五律师认为倒是陈凯歌有侵犯胡戈的名誉权之嫌。根据相关报道,陈凯歌作为一个电影界大腕,对胡戈的评价竟然有“我觉得人不能无耻到这样的地步”等。五律师认为,在公开场合发表这样的话是不适当的,涉嫌侵犯胡戈的名誉权。胡戈作为涉世未深的青年人,如果做得不对,应当是进行善意的批评,而不能进行人身攻击。他们表示,愿意为胡戈义务提供法律帮助。
记者就此联系到胡戈的律师郭宇航。他介绍说,他和胡戈已经通过媒体报道知晓此事,但五位律师并没有直接跟他们联系。陈凯歌是否侵犯了胡戈的名誉权?郭律师表示:“我们觉得这可能是陈凯歌的一时失言,我们目前不会对此事进行起诉。”他同时表示,这几天他们和陈凯歌方没有进行任何接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