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戒》主创呼吁暂停上映 导演之争升级

2013年06月08日10:16  北京晨报
竹卿此前控诉章家瑞“鸠占鹊巢” 竹卿此前控诉章家瑞“鸠占鹊巢”
章家瑞昨天在京回应指责。晨报记者 柴春霞 章家瑞昨天在京回应指责。晨报记者 柴春霞

  章家瑞[微博]与竹卿关于电影《杀戒》的导演署名权之争升级。继竹卿公开控诉章家瑞“鸠占鹊巢”后,章家瑞昨天也携律师在京召开发布会,回应指责。章家瑞现场出示了他与《杀戒》片方江苏真慧影业(竹卿为法人代表)签订的“聘用合约”和经过公证的剧组成员证言。而早在3月26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已受理章家瑞与真慧影业合同纠纷诉讼。此外,电影《杀戒》的多位主创现场签署给电影局的《意见书》,呼吁电影局为维护电影创作者权益,在合同纠纷案未审结之前,暂停上映该片。

  回应竹卿指责

  章家瑞后悔走到这一步

  “走到现在这一步,我很后悔。对剧本的热爱驱使我接了这部戏。”章家瑞在谈到与竹卿的纠纷时,语气里满是悔意。据章家瑞介绍,他因为喜欢刘恒的剧本才接下这部戏,但也在“聘用合约”里约定自己对电影的艺术创作拥有最终决定权。没想到即便这样,他在拍摄过程中依然与竹卿冲突不断,多次想撒手不管,又抵不过竹卿的哭功。影片拍摄完成后,竹卿在毫不知会他的情况下剪了一个版本并拿到放映许可证,导致双方对簿公堂。而竹卿当众控诉他“鸠占鹊巢”,终于让他决心回应。

  拍摄为剧本一再退让

  章家瑞认为,竹卿对拍电影一窍不通,他不想做名义上的“总导演”、实际的“导演”,因此不愿接戏。但看完剧本后,他发现“刘恒写得实在是好”,同时竹卿又一趟趟造访,“好话说尽”。尽管在“合约”里写明了自己对艺术创作拥有最终决定权,但章家瑞指称,在拍摄过程中他多次受到来自竹卿的干扰,比如临时买衣服给倪妮[微博]穿,导致跟电影的美术风格冲突;趁他接电话时让灯光师从下往上打光,导致刘烨[微博]和倪妮阴阳脸等。“好在现场演员都支持我,这些小细节我看在剧本的分上都忍了。毕竟她是投资方,我怕她不付酬劳给主创。”章家瑞与竹卿真正爆发冲突是在后期剪辑时。章家瑞说,竹卿在没给出任何说法的情况下,弃用他剪辑的版本,采用自己的剪辑版,并把章家瑞署名为“前期总导演”,以较小的字体放在银幕的左上角。

  对手一哭二闹怕了她

  谈及“对手”竹卿,章家瑞形容她“用得着你时满面春风,用不着你时就翻脸不认人”,对拍电影很外行却热衷于指导内行,同时很擅长哭闹。“有一次我认为她严重违反合约,收拾行李打算离开。她来找我,痛哭流涕。我怕了她的哭闹,就留下继续拍。”不过,竹卿突发奇想的做法总让章家瑞无奈。比如第一场戏是讲倪妮精神崩溃,去刘烨工作的单位(骡马配种站)大闹,章家瑞认为此时倪妮应该很憔悴,竹卿却临时给她戴了顶洋气的帽子。“她一贯想像力丰富,所以昨天的表现我并不意外。”

  章家瑞的诉求是要署名权以及对艺术创作的决定权,外加讨还被拖欠的20万导演聘请酬金。但他表示:“电影挂她(竹卿)的名无所谓,但我的名字要在上面。我要的不仅是拖欠的酬金、还原作品完整性,更是捍卫电影创作者的尊严。”

  新闻链接

  6月6日,竹卿在京召开发布会,她现场抱着箭靶,表情丰富、声泪俱下地控诉章家瑞损害《杀戒》声誉。“章家瑞从去年10月份开始一直在放暗箭,他向电影局领导告诬状,电影局领导驳回了他的请求,后来他又向法院诬告我。电影是所有工作人员的心血,如果他真是孩子的‘亲爹’,他能忍心下毒手吗?”但对于双方合同中注明章家瑞为总导演,并且拥有艺术创作的最终决定权的条款,竹卿没有给出明确回复。

  主创呼吁暂停上映

  律师:态度多于实效

  昨天随章家瑞参加发布会的部分《杀戒》主创,包括美术设计李文博、音乐监制董卫、灯光设计毛伟良、录音设计林思宇等,除发言证实章家瑞所言属实之外,还在现场联合签署了一份给电影局的《意见书》,呼吁电影局支持电影创作者维权,在章家瑞与真慧影业合同纠纷案未审结之前暂时停止放映《杀戒》。据章家瑞介绍,到场主创都未获署名,部分主创没有拿到酬劳。对于《意见书》,章家瑞称自己并未参与,但很受感动。至于刘烨、倪妮两位主演没有发声,章家瑞称理解演员的处境,至少在拍摄现场两位主演是支持他的。

  据记者了解,由竹卿剪辑的《杀戒》已获得了电影局颁发的“发行放映许可证”(即“龙标”),并已确定将于明天上映。在这样的境况下,主创签署《意见书》呼吁电影局暂停放映《杀戒》直至案件审结。记者采访了章家瑞的代表律师北京天济律师事务所何永强律师。何律师认为,这份《意见书》是一种态度的表达,实际效果并不乐观。“在已经发放‘发行放映许可证’的情况下,如果相关政府部门认为电影存在违法,是有停止放映或者收回许可证的权力的,但是否进行这样的操作,取决于有关部门。”而据章家瑞透露,他本人早前已请求电影局介入协调,事实上电影局也因此延迟了两个月才把“发行放映许可证”发给《杀戒》片方。章家瑞认为电影局在此事上已经尽力,他对电影局的做法表示理解,“毕竟《杀戒》的片方不止真慧影业一家,如果不上映,会影响到另外两家没有过错的投资方。”章家瑞表示,不论结局如何,发出自己的真实声音最重要。

  就为何主创不向法院申请“禁止令”,何律师解释称,做这样的申请按照程序法院会要求申请人提供保全担保,而担保金额会很大。

  晨报记者 杨莲洁

(责编: sun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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