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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伎》书市打架 上海译文:不排除法律手段

http://ent.sina.com.cn 2005年12月21日10:29 上海青年报

  上海译文出版社出版的《艺伎回忆录》中文版上架在即,然而最近本报接到很多读者来电反映,他们看到另一本青海人民出版社的《一个艺妓的回忆》早已在市面上销售,且至今销售火爆。记者经过探访,发现确有此事。《艺伎回忆录》的原著作者阿瑟·高顿尚且在世,其版权受到法律保护,而按中国惯例,凡引进的版权在某一段时间里只能属于一家出版社。那么,何以出现两本《艺伎》“打架”的局面呢?

  >>专家说法

  出版社故意销售即侵权

  到底孰是孰非,上海

知识产权协会主任委员徐强律师向记者谈了他的看法。徐律师认为,青海人民出版社侵权是否成立,关键要看其是否存在故意销售行为,“如果库存书是出版社在版权终结前发给书店的,那书店如何销售是出版社很难控制的;如果出版社在版权终结后还故意倾销存书,那肯定是侵权。”

  青海人民出版社卖的只是库存书

  经过调查,记者发现青海人民出版社的《一个艺妓的回忆》确实仍在热销,网上预购尤其火爆,“席殊网上书城”的销量已不下数百册。但据了解,青海人民出版社是1999年购得《艺伎回忆录》中文版权的,版权使用至2004年,目前版权已经过期近一年,为什么相关译著还在销售呢?

  “我们卖的是库存书,合情合法。”青海人民出版社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编辑告诉记者。据这位编辑介绍,《一个艺妓的回忆》中文版权确实已经到期,但出版社在此之后就没有再次加印,目前各地书店和网上书城卖的《一个艺妓的回忆》都是出版社以前留下的库存书,并不存在侵权。

  上海译文出版社可能为此上法庭

  接到记者电话,上海译文出版社副总编辑吴洪显得很气愤:“我们也发现青海人民社的书还在卖,他们这绝对是侵权!”吴洪告诉记者,上海译文出版社是今年从阿瑟·高顿处购得《艺伎回忆录》中文版权的,使用期至2010年,在此期间中国将不会有《艺伎回忆录》的其他中文版出现。

  “青海人民出版社版权既已到期,除不再加印之外,还有义务告诉代售书店不再卖库存书,可是他们没有这样做。”吴洪表示,上海译文出版社将立即与青海人民出版社交涉,如交涉未果,不排除对簿公堂的可能。(郦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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