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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隽:杀人犯题材可拍电影吗?
http://ent.sina.com.cn 2004年03月24日18:47 南方都市报

  云南大学生马加爵逃亡一个多月之后,终于在海南岛的三亚被捕落网。这位通缉犯的故事至此宣布暂时告一段落!

  马加爵因为打麻将时与同学发生争执,深心不忿,竟然痛下毒手,先后杀了四个大学同学。他用的方法很简单,以铁锤子趁这些人毫无防范之时下手,手段冷静而残忍。公安事后问他,虽然他说:“杀了第一个人后很后悔,也很害怕。”但却“越想越气,又杀了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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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

  马加爵案件轰动全国的另一原因是他在逃亡期间,照片登在报纸上,公安悬红二十万,于是他的踪影霎时间无处不在,一时有人说他在上海,又有人说他潜逃到宁波,甚至后来有人无聊到自认是马加爵投案自首。

  却原来,他是从云南跑到广州,再从广州乘巴士到三亚,装傻扮懵形同乞丐地流浪了十多天。被押回昆明时,可以说,几乎属于衣衫褴褛、颜容憔悴。

  由于近年媒体的深入又透明的报导,所以一些杀人犯、恶魔、凶徒纷纷成为大众茶余饭后的话题人物。像常德大贼张君,像世界大盗张子强,残杀十七名少年的黄勇,夺去67条人命的杨新海。每一张脸孔,显现都是一段段惊心动魄的故事!

  这些杀人犯,这些凶徒恶魔,他们的故事可以拍成电影吗?在外国,那是理所当然的事,要不然也不会出现像《沉默的羔羊》这类影片;在香港、跛豪、张子强,头号悍匪,这些人的事迹,亦通通在商业包装下搬上银幕,有些人成功,有些人失败。

  在内地,建国后好像没有这种先例。银幕上都以歌颂正面英雄人物为主,描写一个大坏蛋,拍得他们有情有义有立体感,怕“单纯”的老百姓有样学样;若只脸谱式地写他的坏,似乎又没有意义。而且,引起广泛争论并不是电影局现行的政策!所以,马加爵也好,杨新海也好,对不起,中国的银幕仍然没有你们的立足之地!

  忽然想起日本片,今村昌平的佳作,由绪形拳主演的《我要复仇》,就是将一个逃亡杀人犯,拍成经典的艺术佳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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