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谈到香港文化情与欲分隔的情况,在电影中以病态方式表达,经常以表现卖淫的方式出现,例如陈果的“妓女三部曲”及去年几部以色情行业为背境的影片。
现正举行的香港国际电影节,其一个回顾展览节目也反映出美国社会对性同样有矛盾心态。
《喜剧之王刘别谦》的主角是上世纪二三十年代闻名全球的导演刘别谦。刘氏生长在德国,起初为舞台演员,之后他在电影襁褓期打入电影界,充当丑角,其后改当导演,在默片时代是德国古装历史剧的佼佼者。
但他的喜剧才华要到美国好莱坞发展后才得到表达的机会,他以其脍炙人口的“刘别谦笔触”(Lubitsch Touch),成为独当一面的喜剧泰斗。
他的作品当年在中国也非常受欢迎!“刘别谦”三个字在上世纪二三十年代的中国,是响当当的名牌。他是电影史上稀有的导演明星,一个在“作者主角”还未诞生时已深受观众爱戴的电影作者。
正如电影节订票手册所说,究竟什么是“刘别谦”是一个众说纷纭的悬案。“有人说是他的优雅,有人说是他的狡黠,有人说是他笑中带泪,有人说是他的人性笔触。”最好的艺术往往是没法以简单一致的方式来解释的,更难以用几个字来概括。
对我来说,刘氏最杰出之处,是他那道而不说的Wit。这个英文字很难翻译为中文,只能勉强称之为既有一种洞察世情的智慧、却又能戏而不谑地表达的幽默感。
而刘氏这分Wit,就在美国的文化环境中才得到充分发展。更有趣的是,可以说正是美国文化的某种缺点,才容许刘别谦完成他那流芳百世的“笔触”。
这个议题,我在电影节的刘别谦特刊里已稍作讨论,这里不再浪费篇幅。概括而言,那是因为刘氏到好莱坞发展时,正值上世纪二十年代的“爵士年代”,美国社会处于剧烈的文化巨变,观众对性充满好奇及渴望,却又不敢面对,刘氏看透了这种矛盾,以含蓄的手法描绘性欲、婚外情、三角恋、性欢愉、甚至欲望横流,都在他乐而不淫的“笔触”下,达到雅俗共赏的境界。
这种情况其实与今日的香港有点相似,可惜我们没有好莱坞当年那种特点的创作环境(包括完善的片厂制度及大批高水准的专业人材,如编剧及演员等),更重要的是我们没有刘别谦这样的天才!
至于他的电影,下周再详细点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