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辉岁月》停与光线合作:成罗生门

2013年06月14日22:43  京华时报 微博

  □热点·《光辉岁月》终止与光线传媒合作    

  一部影片叫座或者不叫座都不奇怪,投资、发行谁都有看走眼的时候,但是因此制片方和发行方打起来的事却难得一见。6月12日,《光辉岁月》制片方跟负责发行的光线传媒这一架,掐得真有些莫名其妙、不清不楚,硬生生造出一起新的罗生门事件。 

  《光辉岁月》言辞恳切语气悲愤,光线传媒义正辞严不卑不亢。左想想好像颇为可疑,右想想又似合情合理。 

  《光辉岁月》有着一个强大的怀旧演出阵容,我们不能说黄日华[微博]、吕良伟[微博]、莫少聪[微博]、惠英红[微博]这些昔日大牌是过气明星,但是把这些人聚集在一起讲述一个昨日的故事,配上并不恰当的片名《光辉岁月》,实事求是地讲,这片子从头到脚都不是特别吸引人。原因很简单,怀旧是要酝酿感情的,你突然拦住一个人,说:“嘿,你怀旧一下好吗?”我想谁都会觉得唐突。 

  这样看来,问题显然是出在宣传上了。一部电影好也罢,歹也罢,总要造势。现实是只要虚张声势,哪怕透支了信誉,票房总还会看得过去。但这部《光辉岁月》连虚张声势也不肯,想当年《让子弹飞》提前一年就开始消息渗透,没有哪个发行公司可以这么早介入的,那是英皇制片、发行一把抓了。宣传这个事儿到底是制片方的责任还是发行方的职责,确实很难说得清。 

  至于排片,这是动态的,院线并非傻子。手上掌握一个平台,自然是哪个赚钱哪个往前面摆了。排片不佳,票房不妙,罪责真的在光线传媒?这个结论不好下,虽然制片方声明中言之凿凿历数“光线”诸多过失,但是有一点最关键的却没有说清楚,那就是“犯罪动机”。光线传媒是一家商业机构,追求商业利益是它的使命,它为什么要如此懈怠自己的业务和自己的客户呢?当事人双方都说不清楚的事情,吾等看客自然更是云里雾里。 

  或许还存在另外一种可能,前期宣传不够,制片方和发行方联手演出“苦肉计”,一个穷追猛打,一个含泪喊冤,只为了吸引眼球,亡羊补牢。毕竟这个架打得太可疑了,两家商业机构,因为发行执行力问题,跑到电影局和院线领导面前击鼓鸣冤,这怎么看都有些关公战秦琼的味道。广电总局什么时候还管起商业机构运营执行力来了?一边喊着冤枉,一边掰着手指头历数影片中的明星、投资、规模、场面,此等宣传,倒是什么都没落下,谁敢说这一定不是一次另类的炒作?只是如果是真的,那也真是兵行险招了。(吴亚滨)

  □微语

  @熊欣欣[微博]:刚才看了投资方指责光线传媒的公开信和光线传媒发出的关于代理发行、宣传《光辉岁月》的说明。作为导演,无权过问,有权知情,有如电影观众应该有看片选择权。

  @导演黄加洛:表面看这是《富春山居图》和《光辉岁月》的票房对决,而背后的商业运作秘密也许比电影本身更精彩!

  @幸福蓝海拉登:《光辉岁月》看着确实不错。但是类似的这种主打怀旧的港片票房好像都不好啊。像《桃姐》《岁月神偷》等等,获奖无数,票房却惨淡。不能怨发行方,既然投资了,就要应对风险。

  @唐俊天秤:发行公司不论与片方采取何种模式合作,一定会努力将影片发好,没有只发大片或者只发小片的发行公司。失败的原因很多,《光辉岁月》在上映期就内讧没有任何好处,怨天尤人不如亡羊补牢。但如果真的只是炒作,我觉得那就和地铁里手拿麦克的人很像了,观众和影院会同情吗?赶紧想想能否做点补救工作吧。

(责编: 大喻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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