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实话,在参加《天下无贼》新闻发布会之前,绝对没有料到会看到这么一出戏。冯小刚对某报记者的勃然大怒,对于众多媒体一定是意外的收获。我在第一时间听到许多记者纷纷打电话说“冯小刚发飙了”,显然这又是一个可以炒作的大新闻。在演艺圈和传媒这两个互动的江湖里,有太多的演艺圈人士和媒体苦于没有能大肆炒作的题材;但是也仍然有金字塔之尖,他们已然占有最顶级的资源。无疑冯小刚属于高端人士,理由自然不必我在此赘言;而某报也自认如是,理由便是某报记者直说的“那正说明我们的报纸发行量大、读者爱看
”。于是在发布会上,就差点儿上演了“全武行”。我当时就在想,假如是我,我会怎么样?
事后,某报的老总和主编辩称,从未公布冯小刚的住址。然而明确的楼盘物业和地图标识,算不算明示呢?有关法律界人士称,在目前的法律法规下,某报以“北京明星地图”专题形式公布名人居住楼盘的行为,根据“法无明文禁止不为错”的原则不属违法,然而在法之外,尚有情、理。在中国的国情之下,没有几个人喜欢、接受自己的家庭住址被公开,无论你是不是名人。
而当冯小刚呼吁“所有被该报曝光家庭住址的演艺界同行抵制他们,不接受这家媒体的采访”之后,张国立等人立即跟进表示支持。至于骚扰冯小刚的那个人,管他是不是精神病,他既然出现在冯小刚的门前,就说明某报的这个专题确实在现实中发生了作用,冯小刚指责某报也就是一个合理逻辑的后果,否则难道要吃哑巴亏地被人骚扰?
也许冯小刚想问的是有多少隐私可以被保护?那个记者虽然有点冤枉,我基本可以肯定那个专题不是他做的,但是他毕竟在采访过程中职务在身,代表报社回应冯小刚的指责也不是不可接受的,况且他的回应也比较强硬,前提也是认可出版明星地图是合适的。
无可否认,现代媒体就是这样子,一定要让读者记住自己,一定要抓各种不同一般事件的焦点。有条件要上焦点,没有条件要创造焦点,读者日益挑剔,专题策划就很不容易。比如这个明星地图专题,我也觉得创意不俗,但是却不合适。读者在这过程中,更是媒体巨大的推动力,读者说我们一定要知道的更多,于是媒体的内容和形式迅速升级,直至一个膨胀到无法控制的地步,最后便会在任何问题面前觉得理直气壮。
但是冯小刚本人也说了“中国人民不缺思想,只缺娱乐”,那么究竟什么是娱乐?值得演艺圈、媒体和读者共同去思量!娱乐的界限在哪里?是不是就像地平线一样,当你走近,却越发更远?白马非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