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成欧洲片在市场上全线崩溃的最大原因,莫过于欧洲政府对当地电影业的经济支持。一般来说,欧洲片的资金来源有三个,号称“金三角”:第一是政府补贴,第二是国家电视台的播映费,第三是来自发行商的放映分成。目前,多数欧洲国家的电影有70%的资金来自政府,英国的政府补贴较少,但也有50%。如果加上退税等其他优惠,有时政府补贴的比例可高达80%。需要指出,国家电视台的播映费其实是变相的政府补贴,因为这些影片的收视率并不高,不足以给电视商带来合理的利润,因此电视台是在“政策指导”下才购买这些影片的
播映权的。而对于这些影片来说,它们真正靠卖片赚来的钱当中有80%来自公益性的国家电视台。在政府尚未介入前,欧洲片的拍片资金多半靠发行商,平均25-30%来自本国发行商,10-20%来自外国发行商。在法国,在1981年时,一部影片的放映收入仍能支付85%的制作费用,而到1991年,这项比例已降到30%,显示欧洲电影业的市场化程度越来越低。
欧洲国家制定电影业的保护性政策,往往是以抵抗好莱坞侵略作为理由。但这可说是一种假象,因为美国片在欧洲的销售情况自从1960年以来基本上保持平衡,每年约25亿美元(将各年份的货币调整到1995年的价值,以方便比较),而欧洲片在同期从40亿下降到5亿美元。拿美国片作借口,只是便于激发民愤而已。
欧洲保护电影业的政策可以追溯到很久以前。跟鼓励平民文化的美国不同,欧洲国家提倡精英文化,把电影视作国家文化财富的一部分。面对好莱坞强大的娱乐机器,欧洲电影业一直负有沉重的危机感,尽管这种危机不一定跟好莱坞有关,如新媒体的崛起(电视)、消费者结构的改变(观众的年轻化)等。每当危机来临,电影业就一头躲进国家搭建的温室,于是各种政府补贴政策应运而生。
欧洲国家现行的保护措施大多制定于1960-1980年代。但国家补贴占的比例越大,行业在市场上的生存能力也越差,直到现在,欧洲电影基本上已蜕化成博物馆艺术,需要像歌剧和交响乐那样靠国家输氧才能维生。但另一方面,政府的补贴又造成了产销脱节,因此生产成本跟好莱坞似的节节上升(尽管平均每部影片的成本仍比好莱坞低很多),票房价值形同虚设,但演员片酬照样进行三级跳。
由于政府补贴参照“权威人士”的意见,因此专家们不屑一顾的娱乐片很难得到青睐,而专家们看得上的作品又往往是小众文艺片。补贴的流向使得影人竞相追逐所谓的艺术水准,而完全惘顾普通大众的需求。有一种流行的说法,说整个法国只有五个人在决定拍什么影片,而他们点头称是的又老是那相同的15名导演。新的人才难以崭露头角,拍出来的作品便离市场和潮流越来越远。
权力如此集中,就一定会滋生腐败。一些敢怒不敢言的新科影人私下里把那些高高在上的审批官员称作“文化黑帮”,他们以精英自居,以保护本国文化为名,行裙带关系和阶级优劣论之实。虽然主张国家保护主义的人士很多是理想主义者,但在实施过程中,文化的“扶贫”政策往往卷入政治游戏。一些主管电影的官员根本不懂专业,他们是因为某党派竞选成功而被党内推举来任该职位的。当欧洲某国的文化“沙皇”被指责不懂文化时,他回答说,那有什么,他的前任比他更无知。
(本文摘自周黎明《好莱坞启示录》,复旦大学出版社,繁体版书名《透视好莱坞:电影经营的奥妙》,台北亚太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