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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家燕:绑票惊魂

http://ent.sina.com.cn 2005年11月01日17:37 南方都市报

  上世纪六十年代初期,香港的电影商为了加强影片宣传,增加卖埠的收益,经常安排电影的主角到外地“随片登台”,这亦是一众新人宣传自己的好机会。1966年我首次应娱乐商的邀请到新加坡、马来西亚一带登台。因为在新加坡我还是一个新人,知名度不高,所以为了得到好成绩,我们决定自组“阿高高乐队”作现场伴奏。这个做法在当时来说可是个大突破,因为当时的明星登台演出都是“假唱”的,经常会因录音声带出问题而出丑于人前,所以我们现场真唱,对观众来说有很大的吸引力。经过一个月的筹备,我们正式公演迅即大获
好评,吸引了一大班青少年的影迷,后来更场场爆满,马来西亚不同的娱乐商亦争相找我登台演出,半年间的档期顿时排得满满的,对于在新加坡、马来西亚一带还是新人的我来说可算是打了一剂强心针。

  可是成名也要付出代价,当我还在

马来西亚一带巡回登台的时候,就差点被人绑架,至今仍心有余悸。当时我跟另一位男艺员小麒麟一起登台,刚完成了怡宝的演出,便连夜赶车到下一站的太平,到达的时候已经是深夜时分。我们刚睡下不久,母亲就接到电话,指有人要绑架我,叫我快逃。母亲大惊之下赶紧拍醒我及其他工作人员,分三部车离开酒店。可是到半路,我们三部车因为轮胎早被人刺穿而停在路边。我们一行人都十分紧张,怕绑匪随时出现。此时,在我身旁的小麒麟,忽然从他随身携带的箫中拔出一把刀来,指向我们的贴身
保镖
,原来他一早发觉保镖的神情有异,似向外界通风报信,所以便拔刀自卫。可幸的是在绑匪到达之前,娱乐商及警方早一步赶到,我们才得以脱险。

  后来经警方证实,那位保镖的确是绑匪的同党,真想不到一直在身边保护自己的人会加害自己。其实那时的我虽然走红得很快,但还没有太多财产,绑匪亦了解这事实,只是想绑架我,来敲诈娱乐商一笔。后来我听说,若不幸被绑架,即使不被撕票,也会被绑匪挑断手筋脚筋。当年如被挑断脚筋便会终身残废。不像今日医学昌明,如早前曾志伟在北京踢足球时发生意外,断了脚筋,接受接驳手术后,很快便康复。薛家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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