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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胡戈动了陈凯歌的“馒头”?

http://ent.sina.com.cn 2006年02月16日23:17 天极网

  胡戈,一个普通的小人物,没有背景、不是富翁,在几个月以前,除了他的朋友与亲戚,没有人知道他。甚至在《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在网络上热播的时候,也没有什么人注意这个引发热潮的“幕后英雄”。(最起码我在欣赏这段视频的时候,没有注意它的作者)如果陈凯歌不怒斥胡戈“无耻”,可能这个名字将永远只是一个出现在搞怪视频片尾的“点缀”。

  陈凯歌成就胡戈英名?

  不过,一切都随着陈凯歌“冲冠一怒为馒头”而改变了。柏林时间2006年2月11日晚8时,陈凯歌正式向媒体表达了他对《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的愤怒,——“我觉得人不能无耻到这样的地步。”这个被陈凯歌称之为“无耻”的人是《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的作者——“一介平民”胡戈,1974年生、武汉人,6年前到上海,现在是“soho”式的音频制作者。2005年12月18日,在走进电影院看完《无极》后,他的“无极”命运开始了。

  在胡戈眼里,《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可能只是他对《无极》这个片子的一个观后感,可能他认为陈导对《无极》的演绎并不能引起大多数人的共鸣。于是,他用自己的想法,从普通旁观者的角度从新对《无极》进行了改造。在笔者想来,这可能只是胡戈在看完《无极》后在网上发表的一段影视评论,不同的是,他的评论不是用的文字,而是《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

  不管《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是否侵权,不管陈凯歌如何的谴责胡戈“无耻”。但在绝大多数网友眼里,胡戈的演绎版《无极》--《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更能表达网友的心声,更能得到认同。这从网友的评论中就能得到答案。

  如果,没有陈凯歌的谴责,留在网友脑海里的可能只是《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的搞笑情节与精彩思路。但陈凯歌却让胡戈彻底成了网友心目中的“偶像”,也让胡戈成了近段时间媒体的宠儿、网友的声援对象。可以说,是陈凯歌成就了胡戈的英名!

  陈凯歌为什么如此“兴师动众”?

  陈凯歌对《馒头》的如此“暴怒”可能出乎大多数人的意料,为了这点事情,值得吗?答案应该是肯定的。上海大学社会学教授顾骏针对这件事情曾表示:“正因为网络,中国的文化世界受众资源配置的格局正在发生颠覆性变化。《馒头》事件正是一场“主流”力量与“非主流”力量的决斗。《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代表了“非主流”的网络力量,而陈凯歌的《无极》则是“主流”的传统力量的化身。双方力量的大小正在发生扭转,虽然‘主流’还掌握话语权,但却正在被大众边缘化。”

  也就是说,如果陈凯歌们任由胡戈们逍遥下去,《无极》们任由《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继续流传下去的话,这些传统力量将会逐渐失去领导性的地位并可能在受到毁灭性打击后彻底消亡。最明显的可能就是赞助商的流失。在“今日电影排行榜”上,《无极》第三,《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第一。在百度热门搜索前50名中,《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上榜12天位居第24名,超过上榜100天的《无极》37名。一个不需要花费多少投资的个人即兴创意在影响力上甚至超过了花费巨大的电影制作,想来赞助《无极》的厂商们已经悔青了肠子。早知如此,与其花费巨资赞助《无极》且只能换到观众在逐渐退场时大屏幕上的一行“鸣谢单位”(基本上是没有人看的),还不如花点小钱,让胡戈们在满神牌着哩水、逃命牌运动鞋、奔牛牌火腿肠、仙灵馒头胶囊中稍微的娱乐自己一把,想来网友们一定记忆深刻(相信陈凯歌不敢这么干,而胡戈可以随便玩)。这样,从影响力上看,《无极》不如《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不过,两者相差不多。从广告及宣传效果上,由于陈凯歌肯定不敢象胡戈那样插播广告(就算敢,也不一定能想出那么有创意的东西),在没有人关注的地方给点文字和在情节发展关键地方插播大面积、长时间、具有搞笑性质的广告片,效果优劣一目了然,估计差距还不是一点半点的。从资金投入上,胡戈们的胃口再大估计也大不过需要庞大资金支持去拍摄电影的陈凯歌们。花大钱办小事与花小钱办大事,赞助商们应该好好想想了。

  胡戈“塞翁失马”

  虽说陈凯歌要告胡戈,虽说陈凯歌要让胡戈赔偿经济损失,虽说法律人士认为,“胡戈的胜算不大”。但“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从《著作权法》看,胡戈可能触犯的著作权利包括第十条(四)款的‘作品完整权’、第十条(十二)款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和第十条(十四)款的‘改编权’。尽管胡戈未进行商业活动因此也没有任何商业盈利,但“因为胡戈的行为可能不属于‘合理利用’范畴,因此这可能并不能影响侵权行为的定性,而只可能影响对侵权损失的认定。”上海君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孙伟说。“目前陈凯歌拥有的权利包括——要求胡停止侵害,不再进行作品传播;要求胡消除影响,在相应范围做出声明;要求胡以特定形式向其赔礼道歉;要求胡赔偿经济损失。但我估计陈凯歌可能不会在具体‘损失’上进行充分举证,因为事情不存在对比性,很难量化《无极》在《馒头》诞生后票房和其他方面的损失,甚至有可能是相反。”孙伟说:“因此,他可能以‘损失无法确定’为由,要求法院自由裁量,从而确定‘50万元以下’的赔偿金额。”

  50万,听起来可能是个大数字,但《无极》的赞助商们扔在《无极》上的花费可是成百上千万的,50万对他们来说是“九牛一毛”,胡戈守着这个潜在的“宝库”,以后的前景肯定是非常光明的。再加上这回陈导彻底打响了胡戈的知名度,相信等着看胡戈下一个“好戏”的人不在少数,有赞助商的创作动力,有网友这些受众群体,胡戈何愁50万?

  最好的结局

  依我看,胡戈既然有那么好的剪接水平与精彩创意,陈凯歌指导大可以将其收归旗下,近的看,可以平息《馒头》事件带来的风波,且博得了大度的名声。远的看,胡戈完全可以给他创造更多的财富。想象一下,以后,陈凯歌每出一个大片,胡戈在其授意下都出那么一段视频,双管齐下。赞助商的无理要求完全可以在胡戈的视频中给予满足。这样,财源肯定是滚滚而来。而有了荣誉,陈凯歌也肯定是大头,何乐而不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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