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李天一案网络舆论应保持理智

2013年07月26日13:46  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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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天一和李双江(资料图) 李天一和李双江(资料图)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李某某等人涉嫌强奸一案“法院已落实卖淫调查”。23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及海淀法院共同作出澄清称,上述报道为不实消息,表示正在抓紧对该案依法进行审理。(7月24日《新京报》)

  从案发到现在,李某某等人涉嫌强奸一案一直引起公众的极大关注,除去犯罪嫌疑人身份家境特殊的原因外,李家人及辩护律师的言辞更是引起了外界舆论的广泛声讨。

  一起强奸案,不管犯罪嫌疑人身份多么高贵,不管被害人是何种身份,既定的犯罪事实和本质并不因此而有丝毫改变。但是,在网络平台上,我们每天都可以看到关于该案的新闻和评论,而且充斥着各色的“花边因素”,完全没有将目光聚焦在法律的本意上。

  毋庸置疑,对于刑事案件来说,最终的裁判结果是需要事实和法律作为支撑的,其中最关键的落脚点在于证据认定上。未经判决,即使确实是其本人实施了犯罪,我们也只能称之为犯罪嫌疑人。在李某某案中,我们看到了李家人及其代理律师“剑走偏锋”式的发声,要么是被害人敲诈犯罪嫌疑人,要么是被害人是陪酒女等等诸如此类的言语。同时,我们也看到了网络沸腾的民意,将矛头直指李某某等人,甚至迸发出失去理性的声音。

  2011年,在药家鑫案宣判前,笔者曾经在《法制日报》撰文,呼吁公众及媒体保持克制和理性,让法官对案件做出独立判断。在李某某案中,不管是其家人及律师,还是公众和媒体,更应该保持最起码的理性,而不是将偏执的情绪倾洒在本已沸腾的民意上。法律有独特的运行规则,正义的实现包含了实体和程序两方面的共生,片面的寻求正义只会让正义离我们愈加遥远。

  “正义不仅要实现,还要用看得见的方式实现”。肯定的说,外界的喧嚣和评判并不能左右案件的最终结果,只会加剧李家人及律师和公众的对立情绪,引起网络上的阵阵骂声和质疑声。而且,在案件即将开庭之时,有媒体报道称李某某等人涉嫌强奸一案“法院已落实卖淫调查”,如此不负责任的说法更是加剧了公众的不信任感。

  在此,不管李某某家人一方和被害人一方之间如何唇枪舌战,不管外界舆论如何评价,强奸犯罪的本质并不能改变,只要被害人具有性的不可侵犯权,任何违背其意志的行为都不能以任何理由逃避法律的制裁。

  不管最终结果如何,外界舆论应在案件判决前保持理智和清醒,莫让漫天流言掩盖了事实和真相。

  作者:刘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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