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笑傲江湖》播出后于正曾经接受过专访,提及金庸和琼瑶,对前者他用了“大家”,而对琼瑶的评价秉承了他语不惊人死不休的风格,直指琼瑶是个“小家”。
一年后,同样是四月里,琼瑶把于正告了。一篇写给广电两位领导的公开信,把围观群众的热情煽动起来。于正到底是有多招人恨,去天涯找找相关帖子就知道:抄袭列表从头到尾,日剧韩剧美剧TVB剧一一囊括。还有女作家出来声讨称“于正教过我们,抄20%在二十集里算抄,扩展到100集就不算抄袭”。
对比这些声讨,于正剧一次次的高收视,好平台好档期地播放,一个个鲜肉的输送,形成了鲜明的反差。某种程度上,于正“师承”了琼瑶,不过是时代不一样而已。甚至在造星这点上,于正也一直模仿着,只贡献“鲜肉”,挖掘自己的审美改造大众。
电视圈得大妈者得天下,会玛丽苏者赢江湖,会造一个个虚幻梦迎合小青年者更易成功。多年前琼瑶用的招数于正都学了遍。去年喊奶奶是“小家”,今年就成了“粉丝”,一篇回应文写得看似谦卑内里却藏针无数——我敬仰你,但我用的桥段只是巧合。
这篇“巧合说”倒也引得多个作家教授的回应,譬如某大学副教授和某作家都指琼瑶当年的作品其实也是化自其他作品。《庭院深深》用了《简爱》里高帅富和女屌丝的桥段,《一帘幽梦》神似《飘》,琼瑶是鸳鸯蝴蝶派的操作模式,于正的《宫锁连城》里自然可以有《梅花烙》偷龙转凤的情节在其中。
笔墨官司里如何正确界定抄袭我不懂,但照着这两位的说法,古龙小说里的推理之于阿加莎,金庸《连城诀》的整体架构之于《基督山伯爵》都可以算得上是“抄袭”。况且甲抄袭乙,和乙抄袭丙显然是两回事情,用乙也算是抄袭就否定甲抄袭了乙,这种逻辑倒不似讨论,更像洗地。很好奇今朝站出来的若不是文化界不怎么看得上的琼瑶,这抄袭的界定又是该怎一个说法。
群众倒也不必声嘶竭力站队表态度,看看于正《宫锁连城》里的选角就知道了,女N号里还有一个琼瑶公司签约的女艺人,更何况于正此篇回应来得如此之快,迅速又周到。看似火药味十足背后却是鱼水之欢,把臂同数钞票也不一定。现在全世界都知道琼瑶又要拍《梅花烙》,于正的新剧短期内的话题度也绝对不会被其他剧所超越。
这世上凡是事发,上等之策一定是八个字“把事搞大,把水搅浑”,于正显然精于此道。至于结局会如何,我猜不过是等电视上的剧完结后这戏也就跟着完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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