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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2月24日电 “艳照门”案主角陈冠希温哥华时间周一(2月23日)在卑诗省最高法院出庭作证,他表示,自己非常注意隐私,从未将这些照片示人,只是自己或是照片中的人物才给看过。
据“环球华报”报道,陈冠希于当天上午10点由数名彪形大汉保护,穿过在法庭门口守候多时的传媒进入法院内,尽管来自香港和本地的媒体抓住时机不断发问,但陈冠希并没有任何回应。
据报道,陈冠希的听证会在卑诗最高法院第53号法庭举行。主审法官为卑诗省的女法官Ms. Adair,以及来自香港的法官唐文,来自香港的两位检控官、辩方的两位律师,以及香港警方商业罪案调查科的两位警官专程从香港前来。陈冠希的母亲及家人也有到庭旁听。
取证会在10点20分正式开庭。陈冠希出庭时,身穿黑色西装,浅灰色衬衫,戴黑色领带。上午的取证会到中午12时10分左右休庭,下午2时重开。
据卑诗省法院媒体负责人表示,本次取证预计为期3到5天,案中证物将以书面形式处理。
报道说,主控官向法庭提交的主要证物包括:一台苹果手提电脑,所有从2001到2006年所拍摄照片的复印件。陈冠希表示,自己非常注意隐私,从未将这些照片示人,只是自己或是照片中的人物才给看过。
据悉,这次听证,是由香港当局已安排法官、检控官到温哥华,并租用卑诗省最高法院法庭进行。租场费用约500至1000加元。而单是现场负责人流控制的保安人手,每日也要耗费5000至10000加元,尚未计算为此案专程飞赴当地的律师团及法官等庞大费用。作证租用地方的费用,是由香港当局支付,有关程序相信会按香港法庭审讯的程序进行。
去年2月,24岁的前电脑店职员史可隽被捕,警方指控他就是 “艳照门”的“源头”,怀疑他私自下载1300张裸照,落案起诉他“不诚实取用电脑”。去年4月案件再次开庭,史可隽又被加控两项罪名。随后案件因影响重大,本打算押后到同年10月再审,控方要求传唤12名证人,陈冠希被要求回港,但陈冠希一直不肯,官司于是延宕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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