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天爱第四次离婚:无第三者 只因文化差异

2012年10月16日10:41  南方都市报 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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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天爱特地从北京返港,告诉我她与罗素(王盛德,王敏德哥哥)分手了,结束了这段维系了九年的婚姻———这是张天爱的第四段婚姻。她说:“我与罗素已分居一年多,他住美国,我住北京,经过长时间冷静考虑,我们协议离婚,现正等候美国律师准备好文件,便正式签字离婚。”

  两年多前,张天爱决定搬回北京居住,因为她要变现她的教学梦想:“我一直梦想拥有一间学校,专门教跳舞、设计、演艺及与各种文化艺术有关的课程。”

  为此张天爱专程去念一个关于教舞蹈的课程,又学做管理。孜孜不倦,渴求新知识,本来是优点,但放在她与罗素的夫妻关系上,却起了负面作用。在美期间,停不下来的张天爱不停念书,由不懂电脑到能将自己设计的时装放上网售卖。她鼓励罗素多学做演员以外的知识,罗素觉得没有必要,更觉得张天爱没必要念那么多课程,价值观截然不同,两人的相处越来越不协调。

  总的来说,张天爱离婚是因为与罗素在文化上极度有差异,价值观背道而驰,加上张天爱的事业和对培训人才的使命感,导致离婚。

  张天爱强调:“当中不涉及第三者,也没钱银瓜葛。”她认为离婚是对双方最公平的解决方法。

(责编: 琉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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