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富少淫魔犯45宗罪 检方求刑30年(图)

2012年11月06日12:26  新浪娱乐 微博
视频加载中,请稍候...
 
李宗瑞犯迷奸等45宗罪 检方求刑30年 李宗瑞犯迷奸等45宗罪 检方求刑30年

  新浪娱乐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富少李宗瑞涉嫌迷奸、偷拍性爱光盘案案,台北地检署经过2个多月侦办,6日依妨害性自主罪嫌起诉李宗瑞;检方表示,李涉犯45罪,一罪一罚应求刑209年,检方合并求刑30年,并请求法官从重量刑。

  另外,李的父母李岳苍和史锦秀、赖慕祯和叶信宏涉嫌藏匿李宗瑞部分,因罪证不足,检方不起诉。

  李宗瑞自8月23日投案被收押禁见迄今,侦办期间,他坚称和女伴都是合意性交,性爱影片和照片都是获得女伴同意才拍,也没有散布外流。但多名被害女子指证历历,表示在没有意识的情况下遭李性侵。

  至于毛发验出毒品阳性反应,李仍辩称是参加派对时不慎吸入的“二手毒品”;但鉴定显示,他毛发的中、末稍段呈现MDMA(摇头丸)、硝甲西泮(一粒眠)、K他命阳性反应,因MDMA属二级毒品,他在上周已被检方依毒品危害条例》声请观察勒戒。

(责编: Soul Food)
分享到:
意见反馈 电话:010-82612286保存  |  打印  |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