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艳芳母亲索搬迁费 称4万生活费不够用

2015年04月24日14:23   中国新闻网 微博 收藏本文     
覃美金 覃美金

  中新网4月24日电 据香港媒体报道,已故香港乐坛天后梅艳芳的92岁母亲覃美金,早前不服每月5万元港元(约合人民币4万元)生活费,上诉要求遗产信托基金额外支付逾37万(约合人民币29.6万元)欠租及中药费遭驳回。梅妈24日再就逾18万(约合人民币14.4万元)搬迁及运输费,要求法庭颁令对方支付,由于相关传票未有送抵破产信托人,案件押后下周二(28日)讯。

  梅妈24日于庭上大呻5万元生活费并不足够,批评对方“想制死我,分阿妹的钱”。法官闻言称梅妈说话要有分寸,表示香港有多少人5万元都没有,更扬言不介意梅妈在庭上发脾气。

  遗产受益人、妙境佛学会24日声言不反对该申请,但仍需视乎破产信托人是否反对。

(责编: 木风)

文章关键词: 生活费梅艳芳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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