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郭慕华)今年初,赵本山将在产品广告上使用他的照片,以及非法制作、赠送其小品VCD碟片的广州市两公司告上法庭,一审判赵本山方败诉。昨日,赵本山的经纪人赵钢及其律师在北京召开发布会,表示已决定上诉,并要将官司打到底。
赵钢说:“本山每接一个广告,都要对这个产品进行全方位的了解,确定没有问题才会接,不是说给钱就随便拍的。但这次赵本山的头像被印在了影碟机产品的机盒上,压根
就没通知我们一声,我们也不知道他们的东西有没有问题,如果老百姓因为是本山做的广告就信任他们的产品,今后出了问题谁负责!”
这起官司输在哪儿?赵本山的代理律师郑律师告诉记者,“被告方的辩诉理由是他们是为了馈赠消费者,才在产品机盒上贴上了赵本山小品中的头像,并标明了购买影碟机附送赵本山小品VCD光碟。他们认为演出时的剧照并不算本人的肖像。”郑律师承认,目前对于剧照是否有肖像权的问题在法律条文上还是空白点,“但是大多数法律界人士依然赞同剧照也有肖像权的认定,尤其是在对方获取利益的前提下,以前也有老演员蓝天野剧照肖像权被侵犯打赢官司的先例。”
据了解,赵本山之所以大动肝火地打这起肖像权官司,也是因为他之前和某公司的广告合约在身,让他担心被人家误会自己“一女二嫁”。在诉状中,赵本山要求对方赔偿其经济损失、精神损害人民币300万元等4项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