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讯(记者孙思娅)六小龄童发现网络游戏中使用他在电视剧中塑造的孙悟空形象后,将蓝港在线(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告上法庭索赔百万。一审败诉后,六小龄童提出上诉,市一中院于昨天上午开庭审理了此案。
六小龄童是表演艺术家章金莱的艺名。章金莱起诉称,2009年7月,他发现蓝港在线(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在其推出的网络游戏“西游记”的官方网站及游戏中,使用自己在电视剧《西游记》中塑造的孙悟空形象。章金莱认为,蓝港公司在游戏中使用他的肖像并将该游戏对外销售和牟利,已经侵犯了他的肖像权。请求法院判令蓝港在线停止使用其塑造的孙悟空形象,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100万元。
蓝港公司则认为,章金莱只是电视剧《西游记》中的扮演者,他只拥有反映自身面貌的肖像权,并不拥有孙悟空的肖像权。“章金莱所塑造的孙悟空像一只猴子,而不是他本人”。
蓝港公司举例称,“大家知道是马德华扮演了猪八戒,但是他并不对猪八戒有肖像权”。角色形象具有可替代性,同一角色可以有不同的扮演者,而现实中的肖像,则具有唯一性,二者并不相同。
此前一审判决曾认为章金莱塑造的“孙悟空”形象非其本人肖像,网游中使用孙悟空形象的行为不构成对章金莱本人肖像权的侵犯。在昨天的庭审上,双方各持己见,市一中院当天未对此案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