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回应:从未称“轮流发生性关系”

2013年06月29日08:24  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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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网[微博]北京6月28日电(赵艳红)昨日有媒体报道称,北京警方证实李双江[微博]之子李天一案已侦查完结。报道还描述称,2月17日晚,李天一与另4个男孩一起,轮流与女孩发生性关系。“轮流发生性关系”的字眼引发网络热议,有网友以为此说法来自警方,质疑该措辞或暗示将不以强奸定罪。北京警方今日下午向人民网回应称:从未有过"轮流发生性关系"的说法。

  据某媒体27日报道称:记者27日从北京警方证实,此案已经侦查完结,进入检察机关的审查起诉阶段。

  该报道在第二段描述称:“今年2月17日晚,歌唱家李双江之子李天一与另外4个男孩儿一起,在北京五道口一家酒吧内,将一名喝醉酒的女孩儿带到湖北大厦一房间,轮流与该女孩儿发生性关系。”

  上述报道虽并未明确提及“轮流与该女孩儿发生性关系”的说法源自警方,仍引发了网友强烈质疑。截至记者发稿时,在百度上搜索该词,已有6790000个结果。新浪微博将该词列为热点话题,相关讨论已超过70万条。微博网友BG6RIB文文表示:如果轮奸不叫轮奸,叫轮流发生性关系,那么,杀人也不叫杀人,叫终止对方生长进程;贩毒不叫贩毒,叫兜售有瘾食品;赌博也不叫赌博,叫有奖励性娱乐;受贿不叫受贿,叫替代他人享用财物;诈骗不叫诈骗,叫教育他人提高智商;抢劫也不叫抢劫,叫运动式代人保管钱财!”

  北京市公安局相关工作人员今日下午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表示,北京警方“从未有过‘轮流发生性关系’的说法”。记者也未检索到北京警方近日对李天一案的定性有过官方表态。《京华时报[微博]》3月2日曾报道称:3月1日,公安机关对李天一等5人涉嫌强奸罪一案报送检察院申请批准逮捕。

  李天一案近日爆出的另一个重要消息则是律师请辞一事。有媒体报道称:3月19日,李天一的母亲梦鸽[微博]正式指派北京市陆通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薛振源为李天一进行辩护。然而薛振源日前表示,“因案情发展需要,根据双方协商,自己已经退出对此案的代理”。有媒体报道,双方解除合同的原因是“梦鸽要求较高”。

 

(责编: can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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