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消息 据北京晨报报道:19日下午1时,梦鸽同一名男性助理乘出租车来到位于东堂子胡同的公安部信访办公室,递交了《关于对张光耀(化名张伟)等人涉嫌介绍卖淫和敲诈勒索犯罪事实的控告函》(以下简称《控告函》),同时还提出了异地侦查以及对李某某案被害人杨女士的人身保护的申请。而这也是继今年8月6日、8月15日梦鸽两次向北京市公安局提交对张光耀(涉事酒吧经理)等人的控告函,第三次提交相同内容的控告函。
对于在一个月时间内已三次提交控告函一事,昨天下午,身在外地的李家法律顾问兰和在电话里向记者解释称,“距第一次提交控告函已经过去半个多月,但张光耀曾通过媒体表达‘控告函发出以来,警方从未找过我’的话,加上梦鸽这边也确实没有获得过任何回馈,所以才有了这第三次行动。”
至于这一次对被害人杨女士提出人身保护的新要求,兰和表示“因为最近他们的律师说,杨女士情绪低落、濒临崩溃,还老把脏水往我们这边泼,说我们没有抚慰她,制造各种谣言,我可以很负责任地讲,我们从没有制造过任何一次谣言。正因为我们担心杨女士的安全,所以希望公安机关能采取措施。”
同时兰律师还透露,8月20日上午,李某某案将在海淀法院召开第二次庭前会议。“因为这个案子比较复杂,所以梦鸽强烈要求被告人出庭,按照法律规定她也是应该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