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员高健控告某豪车侵犯表演权索赔32万

2013年08月23日09:21  北京晨报
高健(资料图片) 高健(资料图片)

  晨报讯(记者 颜斐)男演员高健以表演权被侵害为由,将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告上法庭,索赔32万余元。昨天下午,此案在朝阳法院酒仙桥法庭开了预备庭。

  26岁的高健是中国新生代男演员。他诉称,2011年6月,他为签约单位中视影烨(北京)文化艺术传媒有限公司做过汽车广告片的试镜拍摄,但其本人未与任何单位签署过表演权使用许可的协议,更从未授权任何单位使用其表演。去年11月,高健发现被告擅自在4S实体店、官网以及汽车展览会上播放其曾试镜的广告片,长达两年之久,其行为构成侵权。

  奔驰公司的代理人表示,涉案宣传片属于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包含了制片者大量的劳动创作。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这类作品的著作权人应当属于制片方奔驰公司,奔驰公司有权自行使用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他还表示,当初高健的经纪人报价两万元,后公司另行又给付了对方4万元以及负担了差旅费,“我们已经多给了钱,他现在又要起诉要钱!”法院将继续审理此案。

(责编: samm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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