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案被害人索赔50万 5名被告无人愿协商

2013年08月24日03:16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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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天一 李天一

  新京报讯 (记者张媛)昨日,北京法院网官方微博“京法网事”称,经与海淀法院核实,海淀法院将于2013年8月28日(下周三)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李某某等五人涉嫌强奸一案。

  据了解,此案开庭前,法院曾组织各方召开两次庭前会议,并观看检方拟作为证据出示的讯问视频资料。

  开庭地点为17法庭

  昨日下午5时许,李某某同案的辩护人李在珂律师收到了海淀法院的开庭通知。

  李在珂称,李某某等五人涉嫌强奸一案将于下周三上午9时30分,在海淀法院17法庭开庭。作为被告人律师,他目前尚在研究案卷,还未最终确定是做无罪辩护还是罪轻辩护。

  李某某的辩护人陈枢也收到了开庭通知,其表示由于此案不公开审理,不便对案情发表意见,但恳请各方能保障被告人正常的诉讼权利。

  50万赔偿尚未协商

  在此次开庭之间,海淀法院已经依照从今年元旦开始实行的新《刑诉法》规定,对此案召开了两次庭前会议,控辩双方及未成年被告人的监护人都参加了会议并观看了讯问录像。

  被害人杨某的律师田参军称,两次庭前会议上,基本完成了程序上的准备并且归纳了本案争议焦点,但是由于牵扯五名被告人,大家的意见并不统一,预计庭审当天,各方还会有激烈交锋,庭审时间不会太短。

  田参军表示,在第二次庭前会议上,被害人杨某提出了50万元索赔。目前,5名被告人中没有一方律师表示愿意坐下来协商,而杨某本人因为案发后情绪始终不好,近日还发生了昏厥抽搐现象,已于8月22日入住北京某医院封闭病房接受专门治疗,届时其本人恐将不会出庭。

  ■ 案情回放

  ●7月8日 被告人李某某等五人涉嫌强奸案,由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向海淀法院提起公诉。

  ●7月9日 海淀法院对李某某等五人涉嫌强奸一案立案审查完毕,决定受理该案。根据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李某某等五人的行为构成强奸罪,且系轮奸。

  ●7月22日 海淀法院就李某某等涉嫌强奸一案召开庭前会议。公诉人、被害人的代理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和辩护人参加了会议,各方围绕有关问题发表了意见。

  ●8月20日上午 海淀法院再次召开庭前会议。在第一次庭前会议的基础上,法院进一步听取了诉讼各方意见,并就各方提交的新证据组织了证据交换。此前,根据辩护方在第一次庭前会议中提出的申请,法院组织诉讼各方观看了公诉机关拟作为证据出示的讯问视频资料。

(责编: ca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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