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19日,一女子报警,称其被某歌唱家之子李某等人轮奸,从2月到8月,此事已经过去了6个月,为何一起普通的流氓案件,前前后后折腾了半年还是不能给出一个结论呢?如果犯罪的是某村村民之子,可能只要6天时间,上面就会妥妥的给大家一个交代了。
从2月到8月,中间我们过了元宵节、清明节、五一节、端午节,按照这个程度发展下去,就算我们过了中秋节,有关部门也未必会给民众一个结论。 这起案件在调查的前前后后里发生了很多状况,比如刚开始定义的轮奸后来被定性为轮流发生性关系,接着李某某的年龄又成了案件的又一个突破口,而后来干脆把受害者说成是酒吧的性工作者,说李某某一伙人是在受害者的挑逗之下才与之发生性关系的。在外界看来这些似乎都是李某某为了逃脱罪责而找出的一些理由,甚至有很多人认为这是故意在歪曲事实。 小编在这并不是偏袒受害者,也没有故意抹黑李家,只是觉得一起案件前后调查6个月,竟然完全没有拨云见日的意思,用一句TVB电视剧的台词就是“浪费我们纳税人的钱”
既然之前提到了是轮流发生性关系,那么人数肯定就是不止一个,缘何现在上新闻,被社会关注的都是李某某,而其他几人的消息则是一点都没有呢?无外乎就两个原因,一。李某某是这里面最有背景的,他父母的名气最大,所以他被推上了风口浪尖。二,李某某是这里面最没有背景的。因为他最没有背景,出了事情只能他顶着了。想想看如果以李某某的父亲这样的背景还说分量不够的话,那其他几个人的背景得有多大?如果真的是第二个原因,那么小编也建议受害者还是拿点补偿就算了,因为你斗不过他们。
作为李某的母亲,在这件事情上,将她的母爱表现的淋漓尽致,为了寻找对儿子有力的证据,动用一切关系人脉。在这件事情上李某某这边不断的找出新证据以减轻自己的罪行,而那边的受害者也是不断的发表声明。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一直到现在,受害者不能告倒李某。而李某某也没能拿出直接有力的证据证明自己的清白。其实审理案件,取证调查这些都无可厚非,为了取得真实的最可靠的证据,花点时间,受害人也是等得起的,但最怕的就是案子在一拖再拖之后,变得不了了之,最后的审判结果,只不过是一些不关痛痒的处罚,那么我想心寒的不止是受害者,还有那些关注这个案子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