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案今日续审 法院否认存在非法证据

2013年08月29日02:49  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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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备受关注的李某某等5人涉嫌强奸一案进行了第一次不公开审理,庭审从上午9点30分持续到18点45分结束。庭审结束后律师们纷纷选择对媒体避而不见,对于庭审情况也是讳莫如深。据悉,由于案情复杂,今天还将继续审理。据法院通报,针对辩护人提出的非法证据排除申请,法院评议后认定不存在非法证据。

  ■法院通报

  被害人未到庭不影响庭审

  对于案件审理情况,北京法院网通过“京法网事”微博发布了官方通报:

  李某某等五人涉嫌强奸一案,7月8日,由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由海淀区人民法院进行立案审查。7月9日,海淀区人民法院对该案立案审查完毕,并决定受理该案。7月22日和8月20日,海淀区人民法院就该案先后召开了两次庭前会议。

  8月28日上午,海淀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依法进行了不公开开庭审理。公诉人、被告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及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到庭参加了诉讼。经海淀区人民法院通知,被害人明确表示不出庭。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法庭认为被害人未到庭不影响本案开庭审理。在上午的庭审过程中,法庭核实了被告人的自然情况等信息,并向诉讼参与人告知了相关诉讼权利。进入法庭调查阶段后,公诉人首先宣读了起诉书,被告人就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分别进行了陈述。在法庭主持下,公诉人就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先后对三名被告人进行了单独询问,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及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分别对被告人进行了补充发问。法庭于12时09分宣布休庭。

  证人到庭作证 今日继续审理

  13时30分,海淀法院对李某某等5人涉嫌强奸一案继续进行不公开开庭审理。在下午的庭审过程中,公诉人继续就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对另两名被告人进行了单独询问。辩护人及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分别继续对被告人进行补充发问。在举证、质证阶段,针对辩护人在庭前会议上提出的非法证据排除申请,法庭听取了各方意见,并经评议后认为,本案证据收集程序合法,不存在非法证据。此后,公诉人就指控的事实向法庭宣读了被害人陈述笔录,被告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及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对公诉人宣读的证据发表了质证意见。证人张某某到庭作证,并回答了各方提出的问题。18时45分,法庭宣布休庭,定于29日继续开庭审理。

  ■庭审场外

  律师避谈庭审 梦鸽参加演出

  昨天上午8点10分,最先抵达法院的是李某某的辩护律师陈枢。他表示,庭上会对李某某进行无罪辩护,而这次准备的证据可能会对案件起到逆转性的作用。

  而作为其中两名被告人的辩护律师,李在珂律师昨天第二个现身。“目前这个案子争论的焦点主要集中在到底是嫖娼还是强奸。马上开庭了我也不便多说,只能说这里面既有嫖娼的情节也有强奸的情节,最终就看法院怎么认定了。但我肯定会为被告人争取无罪或最轻的判决,并且不会涉及赔偿。”

  李在珂表示,之前被媒体曝出的案件细节基本属实。“但可以认定被害人自身有过错。而且以现有证据来看,我认为酒吧和经理与这个案子没有关系。我手上还有新的视频证据可以证明当时5个孩子走了,她又追上他们的车。所以我觉得,杨女士不应该去医院,而是应该去公安局收容教育所!”

  昨天18点50分,庭审结束后几分钟,梦鸽从南门走出法院,随后和兰和律师一齐乘车离开了现场。

  记者随后致电陈枢律师,他表示“按照要求无法透露有关庭审的任何内容”,随后匆匆挂断了电话。而李在珂和田参军律师的电话,则一直处于无人接听和关机的状态。记者又致电兰和律师,他向记者透露,他和梦鸽在车上就一些程序和细枝末节的东西进行了短暂交流,梦鸽情绪平和,而且信心充足,并且在庭审结束后,直接去参加一个演出。“作为监护人,梦鸽明天还会参加庭审。”

  晨报记者 彭小菲

(责编: 颜芥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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