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下午两点43分,举报人“释正义”向界面新闻记者发出第四封举报现任少林寺方丈释永信的举报信,主要内容为“曝光与释永信通奸女人的公安笔录”。
这份举报材料记录了发生在2004年5、6月间的一场纠纷,双方当事人是释永信和一个叫刘某某的女子,二人经由郑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询问,做了两份公安笔录,事情涉及一场财务和感情纠纷。
材料显示,释永信是2004年5月29日9点10分到11点30分这两个多小时的时间内,在郑州未来大酒店向郑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反映情况的。
根据笔录显示,释永信反映被刘某某敲诈。
他称,2000年或者2001年,经由弟子释延虎和释延豹介绍,认识了刘某某。刘某某为少林寺捐赠3万元或者5万元,要求在深圳开办少林寺深圳办事处,释永信授予刘某某在深圳办理与少林寺有关的推广佛教文化的权力,并签署了授权委培书,主要是开光佛像和关公像的经营事宜。刘某某在2002年下半年以自己的体育公司策划了一场在深圳的武术表演之后,其手下一个开封人卷款走了。
笔录上署有“犯罪嫌疑人”头衔的女商人刘某某在5天之后的6月2日9点50分到14时30分间,接受了郑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的讯问。
根据“释正义”提供的女方笔录,刘某某称她和释永信是情人关系,并且非常详细地说出了第一次和释永信发生关系的时间、地点,称释永信以许诺帮忙处理佛像事宜,告诉她“只要跟了他,什么都让她用最好的。”
根据“释正义”此前发出的第一封举报信中所述,“释永信是在2000年6月份第一次在郑州裕达国贸大酒店和刘某某发生了性关系。”
刘某某称,她和释永信共发生一二十次关系,期间还怀孕并做过人工流产,并将证据保留在一个医院朋友处。“大概有一二十次吧,具体记不清了,在香港、深圳、郑州、登封都有过,我还怀过一次孕,两个月时做掉了。”刘某某的笔录显示。
除了笔录内容,“释正义”显然知晓更多情况,他在第一封举报信中曾透露,“刘某某2002年6月初在深圳第二人民医院曾为释永信做人流一次。”后期,“刘某某让郑州公安局民警前往深圳,在朋友帮助下,取到了释永信和刘某某发生性生活时留下的避孕套等。”
两人最终闹翻的起因是,“2004年初,由于刘某某给少林寺供应一批佛像,价值600万元,方丈释永信百般刁难不予付款,刘某某在释永信北京开会期间去要钱,闹不愉快而翻脸。2004年5月让亲哥哥带几个人前往登封少林寺要钱;被少林寺方丈释永信向郑州市公安局报案“控告刘某某敲砸”钱财。郑州市公安局5月28日立案侦查;刑拘了刘某某等人。”(编者注:本段内容来自第一封举报信)
笔录材料显示,在后期谈判过程中,刘某某曾要求释永信答应把空相寺建达摩陵的捐款剩下的400万给她,并说出来。而刘某某用录音笔录下了释永信的话。
“以证明他可以随意挪用这么大一笔捐款,并且说话极不负责任的事实,其实他说话一向都是这样不负责任的”,刘某某在笔录中称,会将有关材料上报到国家政府部门和宗教局。
笔录中,刘某某还称,此后释永信的徒弟打电话威胁过刘某某“要做掉她”,并称自己身边有服过刑的手下。
关于这次纠纷,“释正义”在第一封举报信中称,“少林寺方丈释永信在证据面前才服软下来;最后双方达成协议,释永信赔偿刘某某300万元,释永信主动撤案。此事不了了之。”
目前,关于这份笔录的真实性,尚有待郑州警方证实。而郑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表示不了解情况,该局宣传部门的电话则没能接通。
界面新闻拨打“释正义”提供的释永信的两个手机号码进行求证,一个无人接听一个关机。界面新闻未能在网络搜到更多有关某某的资料。
界面新闻记者今天拨打“释正义”的电话求证,也显示关机,所发邮件也未得到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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