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能静告媒体诽谤其与潘粤明绯闻案获胜

2014年01月06日11:16  法制晚报
伊能静告媒体案获胜 伊能静告媒体案获胜

  新浪娱乐讯 据法制晚报消息,因被曝与潘粤明“急重组家庭”,伊能静将报道此消息的媒体告上法院,索赔20万元。今天(6日)上午,朝阳法院通报称,法院认定《卫视周刊》主办单位构成诽谤,属于名誉侵权。判决其在显著位置连续刊登致歉声明三次,并赔偿伊能静精神损害抚慰金4万元。

  潘粤明与董洁婚变后,有周刊发出一篇《离异产生共鸣—潘粤明伊能静急重组家庭》的文章,引发一众哗然,这种互相劈腿的戏码难道不是在拍连续剧吗?文中称潘粤明与伊能静互生情愫,不仅“微博示爱”,还“彻夜留宿”。随后,伊能静将该周刊告上法庭,称其无中生有,混淆是非,对其诽谤,并损毁其与潘粤明的名誉权,并通过法律途径向出版方和主管索赔20万元。

  伊能静起诉称,2013年8月15日,她获知杂志《卫视周刊》封面及内页分别用醒目标题及大篇幅图片刊登了《离异产生共鸣—潘粤明伊能静急重组家庭》报道,在没有任何事实依据的情况下,以“彻夜留宿”、“微博示爱”、“片场结缘 失婚猛追”为标题,进行歪曲事实的报道,毁坏了她及第三人潘粤明的名誉。为避免损害扩大,她委托律师公开发布律师正告函,敦促被告停止侵权。

  今天(6日)上午,法制晚报发出伊能静名誉侵权案胜诉的消息:朝阳法院通报称,法院认定《卫视周刊》主办单位构成诽谤,属于名誉侵权。判决其在显著位置连续刊登致歉声明三次,并赔偿伊能静精神损害抚慰金4万元。(佩茗/文)

 

(责编: 木子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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