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十二届北京电视节目交易会”提供自费项目服务的通知
首广协字(2013年)第001号
各会员单位:
“第十二届北京电视节目交易会”(即首都电视节目推介会)定于2013年3月30日-4月2日(3月30日报到,4月2日散会)在北京会议中心举办,协会除一如既往为会员单位提供免费标准服务外,还将提供多项自费服务项目,各会员单位可根据需要选择预定。具体如下:
一、免费标准服务项目
协会为会员单位免费提供的标准服务项目:
1、商务客房一间(可供两人三晚住宿),门口放置LOGO灯箱;
2、在节目展示区放置大型节目海报一幅;
3、《项目辑录》画册1-2P页面;
4、“北京电视节目交易会”官网中开设网上展台;
5、每剧1分钟的宣传短片在大堂电视墙上循环播出;
6、两名招待酒会名额;
7、参会人员会期就餐;
8、参会人员名单编入《会务手册》等。
为更高质量做好服务准备工作,请各会员单位及时填写《参会注册表》,传真至协会秘书处,并于2月28日前将参会人员照片电子版以附件形式发至交易会专用邮箱cbbpatjh@vip.sina.com (请注明照片姓名),以便提前制作参展证。
二、自费业务服务项目
为了给会员单位提供更多的个性化服务,同时提高整体服务质量,还将增设多项自费服务项目以供选择,具体见附件二。有需要的会员可填写《自费项目申请单》,并于2013年2月28日前传真至协会秘书处,经秘书处确认后,将费用汇入协会账户,以便安排。
首都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业协会 秘书处
2013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