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北京电视节目交易会”征集参展节目资料的通知
首广协字(2012)第020号
各会员单位:
从2007年至今,“首都电视节目推介会”已成功举办了11届,其高效务实的活动特点受到业界一致好评,同时也得到总局和北京市委宣传部领导的高度肯定和认可。根据北京市委领导及北京广电局指示,从2013年起,“首都电视节目推介会”更名为“北京电视节目交易会”,并在业务规模和服务水平上进行全面升级。
2013年“北京电视节目交易会”(以下简称“节目交易会”)拟定于3月31日-4月2日在北京会议中心举办,会期三天。节目交易会由首都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业协会承办,节目交易会坚持深受欢迎的酒店商务模式,协会会员仍将获得协会免费而周到的服务。
为保证展会宣传工作先期进行,现向各会员单位征集参展项目及宣传资料,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尽早准备,及时提交。具体如下:
一、《项目辑录》:
节目交易会《项目辑录》画册(285mm×275mm)免费向各会员单位提供1-2P画页版面。其中,参展项目为1-2部电视剧的免费使用1P画页版面,参展项目为3-4部电视剧的免费使用2P画页版面。如参展项目在5部以上的须付费增订版面,2000元/P。为控制画册厚度,参展剧目均按2剧/P安排版面。
1、《项目辑录》编印日程表(倒计时):时间 工作内容 3月10日 《项目辑录》寄发全国各级播出机构。 3月2-9日 画册付印。 2月16日-3月1日 汇编、定稿。 1月26日-2月8日
(2.9-15春节放假) 反馈、修改、确认画页设计。 1月10日-1月25日 收集参展剧目资料,画页设计。 1月10日之前 回收《参展剧目目录》《画册版面预订单》。 12月25日 寄发征集参展节目资料的通知。
2、具体说明如下:
(1) 请各参展会员公司填写附件一《参展剧目目录》、附件二《项目辑录画册版面预订单》,于2013年1月10日前传真至协会秘书处,以便预留画册页面。
(2) 请各参展会员公司按照附件三《参展剧目资料单》将入编《项目辑录》的图片及文字宣传资料用电子版形式提交协会秘书处,以便秘书处组织画页设计,资料接收截止日期为2013年1月25日。
(3) 2013年1月26日开始,秘书处将陆续向参展会员反馈《项目辑录》设计小样,进行修改和确认,请广大会员予以支持配合。画页设计编辑工作于2013年2月16日结稿,3月1日完成汇编后付印。
(4) 《项目辑录》将于3月10日寄发至全国各级播出机构。
二、节目展示区海报:
“节目交易会”将在酒店大堂布置“节目展示区”,为每家会员免费提供海报一幅,如需增加海报,请填写附件四《节目展示区海报预订单》传真至协会秘书处,以便预留海报位置。海报增订费用为2000元/幅。
海报资料要求如下:
1、规格:高1550mm、宽950mm。
2、格式及技术要求:JPG格式,不小于72dpi。
3、资料提交截止日期:2013年2月28日。
三、宣传短片:
“交易会”将汇编参展剧目宣传短片,供会场循环播放,宣传短片制作要求如下:
1、长度:每部剧1分钟;
2、格式:AVI格式、去掉时码;
3、刻录DVD光盘1份;
4、截止日期:2013年2月28日。
四、首届北京电视节目交易会将努力提高服务品质,安排更多的个性化服务,请各参展单位留意随后通知,也欢迎参展单位主动与秘书处联络,订制个性化活动安排。
首都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业协会 秘书处
2012.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