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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俏夕阳》编曲引发名分之争 原作者称春晚侵权

http://ent.sina.com.cn 2006年02月21日06:41 华商晨报
《俏夕阳》编曲引发名分之争原作者称春晚侵权
《俏夕阳》春晚演出现场(资料图片)

  晨报讯(记者黄哲) “前弓后倚皮影步”的舞蹈《俏夕阳》在央视春晚上大大地火了一把,但该节目的编曲署名却引发了名分之争。《俏夕阳》最初的编曲、唐山音乐家刘振逵表示,春晚剧组侵犯了他的著作权。

  昨日,开滦矿务局工会干部刘振逵称:“《俏夕阳》最初的编曲是我在1997年写的。虽说春晚剧组重新编了曲,但欢快、跳跃的音乐情绪同原编曲一样,而且我原创的一些乐
句也出现在节目中。可‘编曲’一栏没我的名字,整得我这个年都没过好。”他认为春晚剧组侵犯了他的著作权,目前已向中国音协著作权版权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有必要则会对簿公堂。

  对此,春晚音乐总监、名字出现在春晚节目单《俏夕阳》“编曲”一栏的卞留念解释说,春晚的《俏夕阳》编曲完全是再创作。刘振逵当初是按老年人舞蹈设计的,音乐比较传统。而春晚创作组则是主打现代元素,并没有引用刘的原设计。卞留念还表示:“我希望老刘能和我们坐到一起,把两个版本逐句听一下,用没用他的成果就一‘耳’了然。”

  就此问题,西安某律师事务所王正兴律师称:“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作品创意本身不受法律保护,就像刘振逵所说的欢快的音乐情绪,不能说你表达了别人就不能再表达了。但法律保护作品创意中的具体形式,就像

相声、小品中的‘包袱’、音乐作品中的乐句、旋律等。如果春晚剧组引用了刘振逵创作的具体乐句,就应该署其名,否则就可判定为侵权;如果只是主题相同,形式没有重合之处,则不必署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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