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铁柱)昨天上午,著名歌手王菲演唱会《传奇》侵权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老孙文化公司主张王菲侵犯了《传奇》的表演权,向王菲经纪公司索赔350万元版权费。李健、王菲未出现在法庭。
《传奇》是歌手李健在2003年发行的专辑《似水流年》中的一首歌,此歌版权在2008年被老孙文化公司买断。据报道,按合同,《传奇》只允许曲作者李健演唱,其他人演唱必须得到老孙文化公司的同意。2010年王菲在春晚演唱《传奇》,便是经过了公司负责人孙涌智的授权。
原告老孙文化公司诉称,2010年至2012年,王菲在全国多场巡演中,未经他们授权,多次演唱了《传奇》。主张索赔350万元的依据是被告所获取的收益来源,包括演唱会的门票、广告、赞助等。王菲在演唱会中演唱的《传奇》这首歌曲是其经过多年沉寂,春晚时唱出来红遍大江南北。
此外,原告老孙文化公司代理人当庭出示了李健亲笔签名的声明,该声明称,2008年10月28日,将包括《传奇》在内的著作权(表演权),全部转让给老孙文化北京有限公司,期限为6年。
而被告方代理人并不认可该份声明的真实性,“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证人必须出庭,接受当事人的质询。”本案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