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磊案和解原告撤诉 称因其放弃股权

2014年05月21日10:22  北京青年报 收藏本文     
韩磊(资料图) 韩磊(资料图)

  本报讯(记者 李铁柱)歌手韩磊因拖欠出资款245万元而惹上官司,此案原定昨天在通州法庭开庭审理。记者从通州区法院获悉,原告韩岚向通州法院递交了撤诉申请,已得到法院裁定准予撤诉。   

  5月16日上午10点,韩岚本人向通州区法院递交了撤诉申请。韩岚称:“因我与韩磊存在公司清算纠纷,在清算组主持下,韩磊明确表示放弃股权权益,已达成和解协议,当场已签字,故申请撤回起诉。”

  韩岚曾诉称,2007年,韩岚经朋友介绍认识了韩磊,初步印象还不错。后来韩岚投资500万成立公司交韩磊打理。2008年,其与韩磊拟组建内蒙古韩磊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经双方协商,原告出资255万元,韩磊出资245万元。后韩磊向其借钱,原告便向韩磊借出245万元并汇至韩磊账户,韩磊将该笔借款汇至公司账户作为自己的出资款。公司成立后,原告多次催要,但韩磊至今未偿还原告上述借款。

  被告上法庭后,法院多次联系韩磊及其经纪公司,却没有人来领取传票。最后,法院不得不通过媒体“隔空喊话”,韩磊也终派人领取传票。

(责编: 山水)
分享到:
收藏  |  保存  |  打印  |  关闭

已收藏!

您可通过新浪首页(www.sina.com.cn)顶部 “我的收藏”, 查看所有收藏过的文章。

知道了

0
收藏成功 查看我的收藏
猜你喜欢

看过本文的人还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