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德华打赢欠款官司 2015年内地无个唱

2015年07月08日15:07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微博 收藏本文     
刘德华 刘德华

  7月7日晚,华西都市报记者收到了刘德华在内地的经纪人金焱先生传来的一份有关刘德华个唱的声明书。声明书说,东阳秋水堂影视有限公司于2013年,获得了刘德华先生(刘先生)香港经理人公司“亨泰桓宇有限公司”之授予,全权负责刘先生2013年中国国内之巡回演唱会举办事宜。

  2013年5月,金焱所代理的刘德华个唱与上海某演艺公司签订了刘德华个唱。但在刘德华上海演唱会演出完毕之后,上海某演艺公司并没有依据合约条款,向金焱支付全部上海演唱会之费用。还拖欠了500万。于是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不得已遂将争议提交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该法院已于2015年5月14日下达判决(2014)闵民二(商)初字第1685号,判令上海某演艺公可须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支付拖欠刘德华上海演唱会应付未付的费用。刘德华本人对上海闵行区法院的判决感到欣慰。

  7月7日晚,华西都市报记者立即通过电话向正在美国联系演艺的金焱先生求证,金焱代表刘德华说,此声明书传给华西都市报记者的内容确实是我们传的,内容是真实的。刘德华想通过媒体,希望把演唱会的500万的合法收入讨要回来。

  2013年5月29日,金焱代表刘德华与上海某演艺公司签订了一份《刘某某中国巡回演唱会2013-“上海站”协议书》,约定原告安排艺人刘德华作主唱表演者并提供四场演唱会之制作,上海某演艺公司共计支付总制作费人民币(币种下同)3,200万元。协议签订后,金焱按约定完成全部四场演唱会的制作,演唱会取得圆满成功,但后来某演艺公司却没有按约支付全部制作费。虽经金焱多次催要,某公司始终拖延付款,截至上告法院,某公司尚欠刘德华500万元制作费未付。

  根据某公司于2013年9月3日出具给刘德华的“沪东演248号函件”的付款安排,除500万元制作费应当支付以外,还应当支付延期付款费用10万元、演唱会衍生费用1,336,920元及违约金500万元和律师费2万元。

  针对一直拖欠500万不还,金焱代表刘德华一怒之下,于2014年7月,将上海某演艺公司,告上了上海闵行区法院法庭。请求判令:1、被告支付原告欠款510万元;2、被告支付原告违约金500万元;3、被告支付原告演唱会衍生产品费用1,336,920元;4、被告支付原告追讨欠款支付的律师费2万元。

  2015年5月14日,后来经过审理,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1下达判决(2014)闵民二(商)初字第1685号,判令上海某演艺公可须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支付拖欠刘德华上海演唱会应付未付的费用。

  华西都市报记者立刻联系到上海某演艺公司有关人土,他们诉苦说,投资刘德华的演唱会,成本确实高。其实他们没有赚到什么钱。目前,演出不好搞,暂时确实有困难,希望刘德华方面能理解演出公司的实际困难。并继续成为合作好朋友。

  据了解,进入2015年港台明星在内地个唱很火。作为个唱演出门票销售很火的“大王”刘德华,日前,演出界传出刘德华2015年个唱巡演有重庆、西安、太原、武汉、杭州、南宁、自贡。华西都市报记者,今天再次电话采访金焱。他代表刘德华说,因刘德华今年片约多,没有时间做巡回个唱。假冒者声称获得2015年刘德华内地巡演的所谓演出代理权,都是虚假信息的。目前刘德华在2015年内地没有巡回个唱。(文/华西都市报记者杜恩湖)

(责编: 阿菲)

文章关键词: 刘德华演艺演唱会官司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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