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拉-布莱曼(Sarah Brightman)谈起前夫安德鲁韦伯(Andrew Webber),说他是“最伟大的音乐剧作家”。
她没有过誉,韦伯的确功力非凡,名作之多,可以说尽超前贤。而且他极具商业头脑,杰作几乎全是票房金矿,像《贝隆夫人》(Evita),像《星光快车》(Starlight Express),像《歌声魅影》(Phantom of the Opeva),像《猫》(Cats),都红极一时,其受欢迎程
度,破尽前人纪录。
韦伯家学渊源。尊翁是英国皇家音乐学院作曲系教授。母亲亦同校任教,既是小提琴家,也是歌唱家。所以安德鲁根本是个小天才。三岁已开始学小提琴,六岁就开始写歌,九岁便在音乐杂志发表歌曲作品。
有论者认为他的歌曲过分显浅,旋律太简单,和弦亦没有特别。但正因为这样,他的歌曲,特别容易上口,所以人人传唱。他正是音乐剧的西洋白居易,作品老妪俱解,深受大众欢迎。
好像他的《耶稣基督万世巨星》(Jesus Christ Superstar)的主题曲,一个主和弦跟一个下属和弦,再一个属七和弦,简单到不可再简单的和弦程式,就衍生出主旋律来。
这和弦进行,任何初学音乐的,人人都会。但韦伯的确艺高人胆大,人人会未必人人用,他信手拈来成妙谛,把最简单程式,化成力度万钧、节奏雄奇的扣人心弦好句。
这种功力,庸才绝对没有。
所以莎拉-布莱曼盛赞前夫,属“内举不避亲”,不应指责。韦伯的确是音乐剧之王,傲视同群,无人能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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